报来《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赣江龙头山枢纽二线船闸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函》(赣交港航字[2022]7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赣江龙头山枢纽二线船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发改交通[2022]927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赣江龙头山枢纽二线船闸工程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2]39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赣江龙头山枢纽二线船闸工程(项目代码:2106-*-04-01-*) (略) (略) 境内、赣江中下游龙头山枢纽右岸, (略) 剑邑大桥约2.5公里。为提升赣江高等级航道服务能力,更好发挥水运优势, (略)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该项目可研批复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同意在维持龙头山枢纽原工程任务、规模、标准,并在工程总体布置基本不变的基础上,新建赣江龙头山枢纽二线船闸。其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二线Ⅱ级船闸1座,船闸有效尺度为300米(有效长度)×34米(有效宽度)×5.6米(门槛水深),设计水平年(2050年)单向通过能力3753万吨;新建跨闸桥梁;复建连接坝;完善一线船闸;配套建设生产及辅助建筑物等。
二、水文
1.同意赣江龙头山枢纽二线船闸工程采用龙头山枢纽原设计水文成果,其正常蓄水位为24.2米(1985国家高程系统、下同),设计洪水位为27.47米,校核洪水位28.94米。
2.基本同意二线船闸设计通航水位的分析确定方法和成果,上、下游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分别为25.75米、25.50米;上、下游的设计最低通航水位分别为22.30米、10.05米/11.94米(赣江下游尾闾综合整治工程建成运行前/后)。
3.基本同意二线船闸上、下游检修水位的分析确定方法和成果,上、下游的检修水位分别为24.20米、15.50米。
4.基本同意施工期设计洪水的分析计算方法和采用的成果,下阶段宜根据有关部门批复的防洪影响评价,结合龙头山枢纽现状运行水位、调度运行方式,合理确定上游施工围堰顶高程。
三、工程地质
1.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的界定,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根据相关规定,挡水建筑物级别为2级,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类。
2.基本同意对本工程地质条件的评价。工程区上部覆盖层为第四系的黏性土、砂性土、残积黏性土,下伏古近系砂质泥岩、泥质砂岩、砂砾岩、砾岩等,未发现影响工程建设的较大规模断裂构造。地下水类型主要为孔隙潜水、承压水和基岩裂隙水,地表水对混凝土结构具有中腐蚀性,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弱腐蚀性,地表水和地下水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具微腐蚀性,对钢结构具微腐蚀性。
3.基本同意对本工程主要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的评价。上闸首、下闸首及闸室建基面主要为第四系全新统及中更新统粉细砂及粉质粘土层,地基土具不均匀性,易产生不均匀沉降,天然地基承载力不能满足要求,需采取桩基处理。上游进水段导航墙采取桩基础,上游普通段主导航墙采用复合地基基础,上游普通段辅导航墙采用地基换填处理。下游导航墙采用复合地基基础。上、下游靠船墩采用桩基础。
4.基本同意上、下闸首及闸室开挖基坑稳定性评价,基坑边坡为土质边坡,主要由砂类土组成,局部坡脚分布粘性土;砂类土具中等至强透水性,粘性土遇水易软化,边坡稳定性差,需作基坑防渗、边坡支护及降、排水处理。
5.基本同意对天然建筑材料的调查和评价。经本次勘察揭示,工程区河床底为天然的砂石料,且其级配良好、含泥量少,储量丰富。
四、船闸总体布置及主要建筑物设计
1.工程等别及洪水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规范》(JTS182-1-2009)和《水利水电工程围堰设计规范》(SL645-2013)的规定,本工程等别为二等。上闸首、闸室、下闸首和复建连接坝按2级建筑物设计,其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500年一遇;导航、靠船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上游主围堰在船闸工程施工期参与龙头山枢纽防洪,按10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建筑物级别为3级。
2.枢纽总体布置
综合考虑通航条件、征地拆迁、施工、工程量、投资及龙头山枢纽、赣东大堤的整体安全等因素,基本同意设计推荐的二线船闸总体布置方案,新建二线船闸布置于枢纽右岸,新建二线船闸与一线船闸中心线距离为100米。
3.船闸、重建连接坝等水工建筑物设计
(1)基本同意二线船闸总体布置和主体结构型式。二线船闸主要由上、下游引航道,上、下闸首及闸室等组成。上、下闸首和闸室均采用整体式结构。上闸首门槛顶高程为13.0米,边墩顶高程与枢纽挡水建筑物一致,为31.0米;下闸首门槛顶高程为5.85米,边墩顶高程为29.75米;闸室长300.0米,净宽34.0米,底板顶高程5.85米,两侧边墙内布置输水廊道和出水孔,墙顶高程29.75米。
(2)基本同意二线船闸导航墙、靠船墩、引航道及护岸工程的布置及结构型式。二线船闸上游引航道布置在库区内,引航道底高程为13.0米,上游进水段导航墙采用整体式钢筋砼结构,上游普通段导航墙采用扶壁式结构,上游靠船墩采用桩基墩台结构。二线船闸下游引航道为右岸滩地开挖而成,引航道底高程为5.85米,下游导航墙采用扶壁式结构,下游靠船墩采用桩基式空箱结构,二线船闸引航道护岸采用斜坡式结构。
(3)基本同意船闸采用闸墙长廊道侧支孔分散输水系统,输水阀门段廊道尺寸为4.5米×5.0米(宽×高)。
(4)基本同意一线船闸完善工程布置方案及结构型式。一线船闸完善工程主要由改建一线船闸隔流墙、新建一线船闸导航墙、新建一线船闸引航道停泊段组成。改建一线船闸隔流墙采用桩基插板式结构;新建一线船闸上游导航墙采用桩基墩台结构;新建一线船闸下游导航墙为组合式结构,下部采用桩基承台结构、上部采用扶壁式结构;新建一线船闸引航道停泊段由双排桩全年围堰结构和独立墩式结构组成。
(5)复建连接坝与二线船闸上闸首共同组成挡洪线。复建连接坝由两闸间连接坝和右岸连接坝组成,总长129米,坝顶高程为31.0米。两闸间连接坝长45.5米、坝顶宽36米;右岸连接坝长83.5米、坝顶宽25米。复建连接坝利用开挖的砂壤土碾压回填形成,内外侧坡面均采用草皮护坡。采用0.6米厚塑性混凝土防渗墙防渗,沿坝轴线布置,底高程入中风化岩不小于2米。
4.船闸地基处理
鉴于船闸闸首、闸室及导航墙段地基承载力不满足要求,为提高地基承载力、减小地基变形、沉降,同意对二线船闸地基进行处理。原则同意二线船闸各组成段根据地质条件、承载要求分别采用设计推荐的地基处理方案,即上闸首采用Φ1600毫米灌注桩地基处理方案,桩基横纵向间距均为5米;闸室、下闸首均采用Φ1000毫米高压旋喷桩复合地基处理方案,桩基纵向横向间距均为2.0米;上游进水段导航墙采用Φ1600毫米灌注桩地基处理方案,桩基横纵向间距为4.5米/5.5米×5米;上游普通段主导航墙、下游导航墙分别采用矩形布置间距为1.8米、1.6米的Φ400毫米PC桩复合地基处理方案;上游普通段辅导航墙采用素砼对软弱层(①-1素填土层)进行地基换填处理。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进一步查明工程区地质条件,合理确定地基承载力等物理力学参数,优化、完善地基处理方案。
五、跨闸桥梁设计
原则同意跨闸桥梁总体布置方案及采用的结构型式。跨闸桥梁起于一线船闸上游导航墙处,沿龙头山枢纽大坝布线,跨二线船闸,终于赣东防洪大堤,桥梁全长217.37米,桥梁宽度21.5米。采用9.37米+2×24米+37米+3×28.5米+37米预制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组合箱梁+预制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组合箱梁结构、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
六、生产辅助建筑
原则同意生产辅助建筑物总体布置方案和各单体建(构)筑物设计,生产辅助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5756.48平方米,其中新建1栋综合业务楼,3层建筑,建筑面积2470.0平方米;新建1栋辅助用房,3层建筑,建筑面积1588.02平方米;新建1栋食堂,单层建筑,建筑面积232.90平方米;新建1座变电站,单层建筑,建筑面积179.82平方米;新建1座门卫室,单层建筑,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新建1座消防泵房,单层建筑,建筑面积45.0平方米;新建4座启闭机房,单层建筑,总建筑面积1240.74平方米。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根据场地地形、地质条件,进一步优化场区总平面布置,完善各生产辅助单体建(构)筑物设计,合理确定基础型式。
七、通信、导航、智慧船闸工程
为保障船舶通航安全,依托现代计算机、网络等数字化技术,实现船闸安全、实时、准确、高效的管理和控制,原则同意配套建设通信、导航、智慧船闸工程设计。其主要由通信系统、IP网络广播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AIS系统、车辆管理系统、信号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辅助设施、导助航设施、智慧船闸等系统组成。下阶段应根据《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规划编制指南》等要求,结合船闸运行管理、调度方式,进一步优化船闸及通信、导航、智慧船闸工程设计。
八、金属结构设计
1.基本同意船闸上、下闸首工作闸门、检修闸门、启闭设备的设置和选型。工作闸门采用人字门,配套卧式直推液压启闭机启闭。检修闸门采用实腹式叠梁闸门,利用浮吊进行吊装。
2.基本同意输水廊道工作阀门、检修阀门、启闭设备的设置和选型。工作阀门采用钢质平板门,配套直推式液压启闭机启闭。检修阀门采用钢质平板门,采用电动葫芦起吊。
九、基本同意工程安全监测设计的原则、范围和主要监测项目及监测设施的布置。
十、施工组织设计
1.基本同意施工导流方式、导流标准、导流程序、施工期通航方案。
2.基本同意施工总布置方案。
3.基本同意各主要建筑物施工方法及设备选型。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围堰布置、结构型式和基础防渗措施;优化、完善基坑支护设计。
4.基本同意施工总进度安排,总工期36个月。下阶段应合理安排各项目的施工程序和施工进度。
十一、原则同意消防、环保、水保方案。下阶段应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消防、防洪评价等有关审批手续,并按专项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设计,落实具体措施。
十二、工程概算
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86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十三、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可研、初步设计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十四、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五、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 赣江龙头山枢纽二线船闸工程概算核定表
**日
附件:
赣江龙头山枢纽二线船闸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备注 |
---|---|---|---|
一 | 工程费用 | *.79 | |
1 | 疏浚工程 | 6293.84 | |
2 | 水工建筑物工程 | 91881.10 | |
(1) | 上闸首 | 8815.37 | |
(2) | 下闸首 | 7635.44 | |
(3) | 闸室 | 41110.84 | |
(4) | 上游引航道 | 23458.27 | |
(5) | 下游引航道 | 10423.45 | |
(6) | 上、下游全年围堰兼隔流墙 | 24933.60 | |
(7) | 连接坝 | 1080.13 | |
3 | 一线船闸完善工程 | 13129.29 | 其中设备购置费365.46万元 |
(1) | 疏浚工程 | 244.41 | |
(2) | 上游导航墙 | 1757.28 | |
(3) | 下游导航墙 | 2806.38 | |
(4) | 上游隔离墙 | 2182.64 | |
(5) | 下游隔离墙 | 3895.09 | |
(6) | 上游靠船墩 | 927.71 | |
(7) | 下游靠船墩 | 904.12 | |
(8) | 智慧工程 | 411.66 | 其中设备购置费365.46万元 |
4 | 金属结构工程 | 7625.64 | 其中设备购置费3303.52万元 |
5 | 机械设备及安装工程 | 1097.63 | 其中设备购置费1007.00万元 |
6 | 电气工程 | 1505.22 | 其中设备购置费334.43万元 |
7 | 控制工程 | 327.42 | 其中设备购置费251.50万元 |
8 | 智慧工程 | 597.51 | 其中设备购置费528.99万元 |
9 | 生产辅助建筑物工程 | 2527.48 | 建筑面积5756.48平方米 |
10 | 场地铺砌工程 | 1763.74 | |
11 | 土方工程 | 4310.72 | |
12 | 通信工程 | 356.73 | 其中设备购置费284.93万元 |
13 | 给排水及消防工程 | 522.74 | 其中设备购置费19.02万元 |
14 | 通风、空调工程 | 100.17 | 其中设备购置费82.90万元 |
15 | 交通工程 | 3128.75 | 含跨闸桥 |
16 | 环境保护工程 | 372.60 | |
17 | 水土保持工程 | 1361.71 | |
18 | 导助航工程 | 55.27 | |
19 | 观测设施工程 | 471.86 | 其中设备购置费274.05万元 |
20 | 车辆购置 | 60.00 | 其中设备购置费60.00万元 |
21 | 临时工程 | 34309.37 | 含施工导游、围堰、基坑支护等 |
二 | 其他费用 | 23147.74 | |
1 | 建设用地费 | 2102.18 | |
2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3316.71 | |
3 | 前期工作费 | 751.11 | |
4 | 勘察设计费 | 8861.68 | |
5 | 监理费 | 3102.90 | |
6 | 研究试验费 | 1500.00 | |
7 | 招标费 | 150.94 | |
8 | 生产准备费 | 133.14 | |
9 | 竣工验收前相关费 | 190.00 | |
10 | 其他相关费 | 3039.08 | |
三 | 一+二合计 | *.53 | |
四 | 基本预备费 | 9747.33 | (一+二)*5% |
五 | 总概算 | *.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