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谈判概况
根据《关 (略) 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交建〔2017〕81号)《关于印发〈 (略)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四同步”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榕公综〔2020〕96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福清G534线K27+726~K45+923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交(竣)工后运营安全,决定采用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取本工程交(竣)工阶段安全评估单位,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略) ,G534线K27+726~K45+923
2.2项目规模:福清G534线K27+726~K45+923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造价约1.3015亿元。
2.3竞争性谈判控制价: (略) 物价局闽价〔2004〕服449号文件,本工程安全评估收费经计算确定控制价为:12.854万元(大写:***万*仟圆整)
2.4正式报告提交时限:20个日历天
2.5竞争性谈判范围:完成福清G534线K27+726~K45+923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交(竣)工前全过程(包括分阶段)安全评估工作及评估报告提交审查等,其产生的全部费用均计入服务费中,我中心不再另行支付。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公路评价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且报告通过各部门及专家评审。
2.7本项 (略) 公路事业发展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项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咨询公路行业或工程设计公路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 本次竞争性谈判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竞争性谈判,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4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报价必须低于或等于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31日8时50分,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争性谈判文件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三楼工程科。竞争性谈判时间:2023年8月31日9时00分。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装要求,谈判文件一份,包含资格文件(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及资质相关证明)和报价文件(报价函),必须将谈判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参与竞争性谈判单位的公章,未密封的谈判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样式进行填报,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报价要求
5.1竞标人在报价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竞争性谈判报价的,将作废标处理,竞标人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5.2本次竞争性谈判报价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应包括全部费用。谈判小组将不对各竞标人进行第二次询价,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报价,请竞标人自行安排现场踏勘。
6.评标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最低价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应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7.监督人: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监督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一楼公告栏内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9.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略) 清荣大道1号
邮 编:*
联系人:吴工
电 话: 0591-*
附件: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