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名称:重庆红宇 (略)
转让方联系电话:*
转让方联系人:田远超
营业执照复印件、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见后附件一、附件二)(加盖鲜章)。
1、报价为含税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略) 失 (略) 黑名单单位参与本次投标。
3、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者, (略) 理。中标人中标后转让他人购运,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以后的投标资格。
4、中标方必须对进入招标方工作场地工作的聘用人员进行严格审查、教育管理、安全操作培训,中标方对所聘人员的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入场车辆、人员只能在规定废料场工作,不 (略) 乱窜、乱停放车辆,厂区内不准吸烟。每次装车后必须清理、打扫干净现场;
6、中标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方出入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检查,不准夹带开票废料以外任何物资出门,一经查出, (略) 理,移送公安机关查办;
7、废料装车必须听从招标方工作人员指挥和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开票品种、规格装料、过磅,发现混装一律按最高废料价格收费,保证金全额扣除,并永久性 (略) 投标和承揽业务的资格。
8、严禁过磅搞假,严禁车辆上搞作弊机关,车辆过磅时必须准确停放在磅秤规定位置,称皮时驾驶室内不允许坐人,不准水箱灌水、车厢内装石子、废轮胎等杂物。一经发现,认定中标方在故意作弊,按当时所拉废旧物资金额的3倍扣减履约保证金,同时招标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取消其以后的投标资格。
9、中标方保证在招标方购买废旧物资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方的各项保密规定,禁止进入不应进入的地方。若违反保密有关规定,招标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中标方承担违约责任直至由国家有关部门追究民事、刑事责任。
10、廉政要求:中标方不得采用回扣、红包、礼品等违法违纪手段收买招标方各级工作人员,不准请客吃饭。招标方各级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律廉洁,不准向中标方索要或接受钱物。自觉接受武装保卫部、纪委、群众的监督检查,也不准故意刁难中标方。中标方有向招标方有关部门检举违纪、违规的责任和义务。
11、 (略) 相 (略) 场行情制定,不对外公开。
12、未中标和低于招标最低成交价的废旧物资,经招标方财务、采购等部门会签许可,可结合 (略) (略) 理。
13、招标方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邀请投标方参加开标。
如有违反以上任意一条的行为,中标方愿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交招标 (略) 理。触犯法律,将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招标方将永久 (略) 的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