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精度通讯组件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略) 婺城区临江单元西溪街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 | 浙江 (略) | 浙江 (略) 总投资*万元,购得位于 (略) 婺城区临江单元西溪街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的土地,新建标准厂房、办公楼等建筑。本次一期项目,通过外购晶片、基座、导电胶等原辅材料,购置微调机、封焊机、镀膜机等生产设备,采用排片、清洗、烘干、镀膜、点胶等生产工艺,建成后可形成年产*万颗石英晶体谐振器、*套内外置天线的生产能力。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谐振器车间生产废气(点胶废气、烤胶废气、封焊废气)经新风系统整体换气,无组织排放;天线车间生产废气(浸锡废气、焊接废气)经车间通风换风系统外排。 2、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冲厕等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 (略) (略) , (略) 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再排入金华江。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4、固废:废反渗透膜、不合格晶片、一般废包装物、谐振器不合格品、线材边角料、锡渣、天线废次品、废过滤棉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导电胶包装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 | (略) (略) 婺城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三级”网络体系及电瓶车拆解点生产线搬迁项目 | (略) 婺城区蒋 (略) 307号 | (略) (略) | (略) (略) 主要从事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为主的企业。 项目利用已租赁厂房,总投*元,新置破碎机、叉车、地磅、粉碎机等生产设备,采用破碎、粉碎、拆解、磁选、切割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回收拆解*辆电动自行车、年处理废旧塑料4000吨、废旧金属*吨、废旧橡胶皮革4000吨、废电线电缆2000吨的生产能力。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金属切割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储存废气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最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塑料、橡胶、皮革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设置密闭电池自行车拆解仓库,且在上方安装水雾喷头,减少拆解粉尘和运输粉尘产生等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 (略) 蒋堂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金华江。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4、固废:废抹布手套、废劳保用品、破损容器、废渣、废碱液、废铅蓄电池、废液压油、废包装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收集粉尘、废锂电池、废金属、废塑料、废海绵、废橡胶皮革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婺城 (略) 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