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陵水县公安局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陵 (略) 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项目金额为0元,实报实销)招标相关工作,我局拟采用公开选聘的方式为该项目选聘招标代理机构,具体选聘要求如下:
一、公告地址
在陵水黎族自治县 (略) 站中信息公开栏发布招聘信息及相关要求。
二、招标代理机构选聘方式
1.对所 (略) 进行资格审查;
2.筛选 (略) ,呈会议讨论决定。
三、报名代理机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中国海南 (略) 名录登记( (略) 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必须承接过车辆维修项目或同类项目相关业绩;
4.拥有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承诺函及海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证复印件,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5.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 (略) 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6.提供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证明(提供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7.提供近三年以来承接所有项目的经验业绩(从2022年—2024年,按顺序排列,写明中标金额、中标公司)、公司简介、服务方案、服务承诺诚信书;
8.报价文件需密封加盖公章。
四、公告时间及报名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4日—8日(五个工作日);
2.地点:陵水县椰林镇椰林南干道33号;
3.联系人:杨警官,联系电话:#。
陵水黎族自 (略)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