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三批
2024年2月22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答复举报人情况(选填) |
1 | LN2021LD1117BX09 | 第四高级中学正门上行右转处,有一大型废品收购站,废品随意堆放,污染环境,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 平山区 | 平山区商务局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实地检查,该处废品收购站 (略) 平山区鑫民物资收购站,2011年3月注册成立,属于个体工商户经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OW43575U,经营范围为废旧金属(含有色)及废旧物资购销,经营者为周鑫。 (略) 场因素影响该废品收购站的废品无法销售,导致废铁及废铝乱堆乱放情况严重,举报情况属实。 | 属实 | 该案件于2021年11月17日接到转办件后进行办理,平山区商务局立即实地检查该处废品收购站的经营情况,查看相关手续,发现废品乱堆乱放的情况属实。工作人员当场对经营者进行训诫,要求经营者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立即开展废品清理,要求堆存规范。现已将露天废品全部清运完毕,后续废品分解工作在厂房内进行,废品分类堆存在封闭库房中, (略) 内废品残留物。该案件已于2023年9月6日办结 | 无 | 无 |
2 | LN2021LD1118BX14 | 平山区千金村3组千金岭附近山上,有一不知名养猪场毁坏国有林2700多平修建猪舍,且猪粪池距离附近居民水井过近,导致井水黑臭,无法饮用 | 平山区 | 该养猪场为平山区旺浓家畜繁育场。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问题属实。一、经现场测量,目前家畜繁育场占用土地全部为林业用地,并毁坏林木面积需经技术鉴定后确定。二、周边农户进水中存在漂浮物,生活用水造成影响。地下水污染需经检测后予以确认。三、家畜繁育场存在直接向环境排放未经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行为。 | 属实 | 该案件于2021年11月19日,区环保督察协调组接到案件交办函后,监测机构对平山区旺浓家畜繁育场所可能涉及到占用林地、毁坏林木、污染地下水等问题进行技术鉴定,平山区生态环境局根据案件影响情况决定对平山区旺浓家畜繁育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600元罚款。平建集团收购该地块,将繁育场彻底拆除,并对被破坏的林地进行还林,消除生态环境影响。该案件已于2023年9月26日办结 。 | 无 | 无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 (略) 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2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平山区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024-*
邮寄地址: (略) 平山区建立街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