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 (略) 决定公开出让一(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 (略) 具体组织实施此次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略) | 建设规模 (平方米) | 宗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宗地坐落 | 容积率 |
PS-2022-012 | ≤ *** .5 | *** | 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彭水县 (略) 区一组 | 仓储项目容积率上限按1.5控制 |
建筑密度 |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建筑限高 | 停车泊位 |
普 (略) 房用地建筑密度不得低于55%,普 (略) 房用地建筑密度不得低于40%, (略) 房用地建筑密度不得低于40%(有特殊工艺要求或者特殊安全防护要求的工业项目除外) | 详见备注 | / | 参照工业出让年限50年,自交地之日计算。 | 普通工业项目、 (略) 房项目中生产用房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40米。普通工业项目、 (略) 房项目中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高度可结合实际需求,在满足空间形态和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确定 | 详见备注 |
起始价 | 1246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保证金 | 375万元 |
公告开 始时间 | 2022年5月27日9时00分 | 公告截 止时间 | 2022年6月16日15时00分 | ||
备 注 | 工业项目配套设施指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办公、会议、食堂和职工宿舍等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其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分别不得大于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和总建筑面积的7%;停车位配建指标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执行(强制性);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年径流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50% 其他规划条件:一是利用现状自然山水景观资源优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二是设计创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山地城市形态, (略) 依山就势、高低错落、城林相映,建筑形态的设计应具备山城建筑特点;三是规划 (略) ,应结合该 (略) 方案统一考虑;四是 (略) 缘石半径的 (略) 方向延伸50米, (略) 方向延伸30米, (略) 方向延伸10米;五是规划区內,禁止高切坡,高填方,深开挖的建设项目,区内人工切坡需护坡或支挡;六是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需做详细的地质灾害勘测后,方可按报告情况进行建设;七是有关装配式建筑,详见渝府办发〔2017〕 (略) 、渝建〔2019〕 (略) 文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5月27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s:/ *** )上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应于2022年5月27日9:00 时至2022年6月16日15:00时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 (略) (乌江港湾B栋2楼)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375万元。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 年6月16日15:00 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2年6月16日17:0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 (略) 进行,公告时间内若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 (略) 将择日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日期另行通知;公告时间内若仅有1家申报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 (略) 将以挂牌出让,并通知竞买人在1个工作日内提交挂牌竞买报价单报价,竞买人提交的挂牌竞买报价单报价符合出让文件规定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 (略) 确定竞买人为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
出让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 (略)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3- ***
联系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 (略) (乌江港湾B栋2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3- ***
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 (略)
账户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 (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支行
账号: *** 012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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