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新 (略) ( (略) )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土地出租 |
标 的 量 | 1088㎡ | |
标的地址 | 济南市市中 (略) 185--3号( (略) )用地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标的瑕疵 | 无瑕疵 |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略) 董事会决议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济天泽评报字(2022) (略) | |
价格核准 (略) 门 | 济 (略) 有限公司 | |
标的简介 | 市中 (略) 185--3号东南角闲置土地,东 (略) , (略) 职工宿舍,西至本 (略) ,北至本 (略) ,总面积1088平方米, (略) 需经营项目建设。 | |
标的出租必要性 | 为保证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加企业经营效益,安置富余职工,需对该宗地出租经营。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10年 | 租金标准 | 年租金不低于300万元 |
租金标准说明 | 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市中 (略) 185-3号闲置土地,用于经营项目建设,面积约面积1088平方米。 2.承租方负责对市中 (略) 185-3号进行经营项目的房屋、场地硬化以及 (略) 有固定资产出资建设,同时,负责办理经营项目建设 (略) 手续。 3.租金(不低于300万元/年)需按年支付,起租日期为建设期满当日,先付后租,具体约定如下:(1)首次租金于建设期满前15日,由承租方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2)其余每年度租金自上一个交租期满之日前30日,由承租方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承租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的,出租方以当年应交租金为基数计取违约金,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五(折合年利率约 *** %)。 5.承租方连续3个月未按期足额缴纳租金(含违约金)的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其中,固定资产按照 (略) (略) 置。 6.建设期:自竞价完成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月,且应于竞价完成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 签订合同时,出租方收取首年租金为建设期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逾期1个月未开工建设或逾期2个月未开始正常经 (略)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出租方延期建设损失,并解除合同。 7.运营期:建设期满后10年。 | |||
付款期限要求 | 租金按年度支付:承租方按年度(每年)提前30日支付下年度租金,若拖欠3个月租金,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方运营权。 | |||
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
出租用途要求 | 承租 (略) 需经营项目的规划设计、出资建设及运营(包含相关手续办理)。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承租方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承租方应在人员、资金、建设施工、经营管理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规表现,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事故(提供书面声明)。 4.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不存在恶意拖欠员工工资行为(提供书面声明)。 | |||
其他标的要求 | 一、任务要求 1.本次拟对市中 (略) 185-3号东南角闲置土地进行出租。 2.出租方负责向承租 (略) 在地块的土地。 承租方负责对该地块经营项目的手续办理、房屋、场地硬化、 (略) 有固定资产进行出资建设,负责建设方案设计制定并经出租方同意。不动产证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所需费用由承租方缴纳给出租方,再由出租方缴纳。 承租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组织经营项目设施建设,过程中及完成后,承租方均应按要求组织出租方、 (略) 门等各方共同参与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若出现违法违规、违反建设标准情况,或不服从出租方管理,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略) 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 (略) (略) 置。 承租方承担经营项目建设期间的质量、安全、环保、消防等责任。 3.承租方负责经营项目的运营及与之相关的手续办理等实现依法合规经营的各项工作。 因土地产 (略) 有,根据经营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各类经营手续需先办理至出租方名下,再变更至承租方名下。 出租方应配合承租方依法依规办理经营项目的各类产权证,于建设期满后1年内完成。 4.承租方应保证安排出租方不少于8名在职职工的就业岗位。 5. (略) 置方式: 承租方出资建设的项目的固定资产(包括有产权证和无产权证) (略) 有。合同期内承租方具有运营权,且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分租、担保、抵押给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将固定资产及低 (略) 有设施设备按照其正常运行的技术状态无条件移交给出租方,确保经营项目可以正常运营,移交时资产状况不得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移交工作应于合同期满之日或合同终止之日前完成。 6.建设期:自竞价完成之日起7个月,且应于竞价完成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 确定最终承租方且签订合同后,出租方收取承租方首年租金为建设期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逾期1个月未开工或免租期满后2个月未能正常经营的, (略)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出租方延期建设损失,并解除合同。 7.运营期:建设期满后10年。 二、运营期要求 1.租金按年度支付,起租日期为建设期满后第1日,先付后租,具体约定如下:(1)首次租金,承租方如期完成经营项目建设并正常经营后,建设期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租金,承租方另需缴纳1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并于建设期满前30日,由承租方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2)其余每年度租金按合同约定,自上一个交租期满之日前30日,由承租方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承租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的,出租方以当年应交租金为基数计取违约金,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五(折合年利率约 *** %)。 承租方连续3个月未按期足额缴纳租金(含违约金)的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其中,固定资产按照 (略) (略) 置。 3.承租方承担经营项目运营期间的质量、安全、环保、消防等责任。 三、出租要求 1.本次出租价格为年租金报价,第一年租金不低于300万元,之后租金每年递增3%。 2.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随招租信息同步披露,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即视为对《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全部认同。 | |||
保证金额 | 保证金60万元。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行: (略) 济 (略) 账 号: *** 506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征得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出租方式 | 经济南公 (略) (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价格 | 第一年租金为300万元,之后租金每年递增3%。 | ||
挂牌公示期 | 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13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投标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期17:00前到达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 (略) 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7日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 (略) 尽职调查,完全认 (略) 涉评 (略) 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5、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随招租信息同步披露,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即视为对《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全部认同。 | ||
交易平台 联 系 人 | 靳先生、刘女士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