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海安渔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苍南县霞关一级渔港三期工程海域变更公示
浙苍海域公示〔202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用海人提出的用海变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2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月20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申请听证的,利益相关人可在公示 (略) 自然资 (略) 或苍南县自然资 (略) 书面提出,特此公示。
苍南县自然资 (略) ,地址:苍南县灵 (略) 188号
(电话:0577-* 邮编:*)
项目名称 | 用海申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变更前海域面积(公顷) | 变更后海域面积(公顷) | 申请用海期限 |
苍南县霞关一级渔港三期工程变更 | 苍南县海安 (略) | 浙江省苍南县霞关镇蕉坑澳湾外侧海域 | 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 透水构筑物 | 2.5590 | 2.5706 | 39年 |
港池、蓄水等 | 2.6746 | 2.4959 |
附:苍南县霞关一级渔港三期工程变更位置示意图.pdf.pdf
苍南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