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泗门镇329国道复线3号,企业于2016年11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了《 (略) 年产1000万只塑料制品镀膜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12月20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余环建[2016]292 号),审批产能为年产1000 万只塑料制品,企业于2017年 3月23日通过了三同时验收(一期,年产500万只塑料制品) (环验[2017] 89号),剩余产能至今未投产
由于企业发展需要,企业拟进行全厂搬迁,拟租用浙江 (略) (略) 泗门镇纬五路东段9号的闲置厂房(面积3000 平方米,位于内部厂房3栋4楼) 进行生产(浙江 (略) 租给宁波 (略) ,宁波 (略) 再租给本项目企业 (略) )。企业搬迁后产能保持不变,仍保持为年产1000万只塑料制品。
现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