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略) 年产*平方米包装袋(集装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股室: (略) 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承办人:陈甜甜
电 话:0561-*
监督电话:0561-*
地址:濉溪县行政服务大厅
邮编:*
项目名称:年产*平方米包装袋(集装袋)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濉溪县濉芜产业园双创标准化厂房
环评机构:淮北 (略)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濉溪县濉芜产业园双创标准化厂房,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内含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办公楼等;购置拉力机、圆织机、全自动印刷机、双针机、缝纫机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相关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平方米包装袋(集装袋)。项目总投资为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 (略) (略) (略) 。运营期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车间保洁废水、冷却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排入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萧濉新河。
②大气影响分析
废气主要是拉丝、涂膜、热切、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采用“集气罩+垂帘”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7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工业》(DB34/4812.6-2024)中相关标准要求,食堂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
③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要求优选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
④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油墨桶、废含墨抹布、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
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筒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 (略) 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油墨桶、废含墨抹布、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的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中要求,危废暂存间的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