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威科钢铁有限公司光伏支架及光伏配件制造、钢结构喷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略) 光伏支架及光伏配件制造、钢结构喷漆项目 | (略) | 天津 (略) | 天津子牙经济技 (略) 高新产 (略) 泰安道32号 | 2024年12月31日 | 津静审经[2024]82号(批复文件链接) |
电话:#地址: (略) (略) (略) 金海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