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7月12日拟批准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5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 * 吨高纯石英砂项目 | 山东丽 (略) | (略) 以西、 (略) 以北、 (略) 以东 | 山东加 (略) | 属于新建项目,选址位于日照经济技术开 (略) 以西, (略) 以北, (略) 以东。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2座生产车间及其配套工程,拟设高纯石英砂生产线3条,建成后预计年产高纯石英砂*吨。 | (一)施工期;(二)营运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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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日照经济技术开 (略) 366号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