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白县公安局视频监控更新换代建设服务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长发改审批字〔2022〕91号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安局:
你单位《关于长白县公安局视频监控更新换代建设服务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收悉。根据《长白县公安局视频监控更新换代建设服务项目初步设计评估报告》(英杰吉林评字【2022】021号)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升级改造存储平台1处、改造原有治安点位摄像头、新建卡口5处、新建2座监控塔及双光谱球型转台、新建核心交换机2处、更换设备箱300处、网络施工386处等。其中,新换激光球机10台、红外球机150台、红外筒机549台、卡口摄像机10台、设备箱300套等。
二、建设地址:长白县全域。
三、项目总投资:总投资概算760.9万元。
四、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五、建设期限:12个月。
六、项目编码:2210-*-04-04-*。
七、相关要求:(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安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安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三)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安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安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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