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生物质液蜡醇醚燃料建设项目》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调查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生物质液蜡醇醚燃料建设项目
(略) 雨湖区鹤岭镇长安村
改造面积1300㎡。主要改造厂房、科研与办公用房,新增600立方储罐,购置生物质液蜡醇醚燃料生产线设备,完善给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湖南 (略)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项目周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望广大居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 (略) 络链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_*.html),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相关环境影响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表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以将意见反馈给我们,提交意见表的公众请注明填表日期、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意见以及环保部门核查。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发布单位: (略) (略)
发布日期: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