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略) 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无棣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访受〔2021〕927号)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交办问题情况
无棣县海丰街 (略) 杨坊村南侧的马五沟内的水臭味刺鼻,附近有较多工厂,排污管道在东辛村东侧桥梁。
二、 (略) 理情况
经核查,杨坊村南侧的马午沟因多年未清淤,没有新鲜的水源补充,成为一片死水,现沟内存有污水,并有臭味。通过排查了解,5月18日,海丰街道在组织马午沟治理排水过程中,因污水管水位上升过快,个别地点出现污水外溢流 (略) ,导致污水 (略) 流入马午沟内。
根据信访反映情况,海丰街道与鲁东大 (略) 和无棣 (略) 立即启动了马午沟治理项目,5月18日已与山东典图 (略) 完成河道污泥治理方案,并对沟内污水进行抽排至 (略) 理厂,污水抽排工作5月27日完成。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如果对以上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无棣县保障第二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543-(略)。电子邮箱:*@*63.com。
无棣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