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4 文章来源: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屯昌县良坡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屯昌县屯城 (略) 257号政务服务大楼
邮编:*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屯昌县良坡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 | |
屯昌县水务事务中心" | |
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坡心镇良坡灌区 | |
海南润 (略) | |
本项目涉及改造渠道3条,改造渠道总长度6.245km(含清淤清障),其中总干渠长0.444km,南干渠长1.401km,北干渠长4.40km。改造加固配套建筑物43宗:其中斗口16宗、桥涵19宗、渡槽3宗、水闸4宗、渠下涵1宗等。另外安装3套渠道水量计量设施,建立3处工程可视化站点,以及对3座水闸进行自动化改造。各渠道建设内容如下: (1)总干渠修复渠道长0.444km,配套建筑物泄水闸1宗。 (2)南干渠修复渠道长1.401km, (略) 1.158km,配套建筑物16宗,其中维修渡槽1宗、水闸2宗,斗口4宗,桥涵9宗。 (3)北干渠修复渠道长4.40km(含清淤),配套建筑物26宗,其中维修渡槽2宗,水闸1宗,桥涵10宗,渠下涵1宗,斗口12宗。 (4)良坡灌区信息化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在良坡灌区干渠、北分干渠和南分干渠安装3套渠道水量计量设施,以实现精准的流量监测;建立3处工程可视化站点,用于实时监控工程状况;以及对3座水闸进行自动化改造,以提高运行效率和高效调配水资源。 | |
屯昌县良坡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的建设将会对沿线区域的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避免、减缓不利环境影响和控制生态破坏的对策措施,切实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管理要求,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项目的建设可做到可持续发展;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符合屯昌县的相关规划。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评价,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本项目属于以农业灌溉为主的水利灌溉工程,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的“二、水利-2、灌区及配套设施建设、改造”及“二、水利-5 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不在《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要求。 | |
根据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屯昌县水务局出具的《关于加乐潭、良坡、木色三个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用地情况的说明》(详见附件3)可知,项目用地面积为*.38平方米经核自然资源部下发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详见附图6),该项目部分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面积为*.38平方米,其中涉及永久基本农田205.34平方米,涉及林地3202.8平方米,不占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屯昌县水务局出具的《关于加乐潭、良坡、木色三个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用地情况的说明》(详见附件3),屯昌县良坡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主要是对现有的干渠、支渠、渡槽、 (略) 等内容进行改造、加固、硬化等,并无新增用地的新建事项。工程开工前已存在涉及基本农田和林地情况。按照《海南省“六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水务厅海南省林业局关于加强利水务项目建设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琼治水办〔2024〕15号)“……在保持原渠道走线和用地规模不变的前提下,进行的加固、翻新项目,可在对原址拍照存档后建设,不需办理有关用地审批手续。”的要求,县水务局对上述三个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中渠 (略) 的原址进行拍照存档。上述项目在原址上开展相应的改造、加固、硬化等施工作业,不涉及新增占用基本农田和林地,也不涉及损坏基本农田和林地。项目临时占地主要占地类型为草地和林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用来设置临时堆土场等用地,临时用地均为附近村镇所有,临时征用。临时用地涉及占用林地的,须办理林地占用手续和林木采伐许可等手续。 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 综上所述,项目为原址上改造的灌区渠道工程,无新增建设用地,项目选址符合规划。 | |
无 | |
无 | |
(1)生态:项目施工对沿岸区域、渠道两侧的生态环境还存在间接变化影响,灌溉渠的清淤、机械施工、开挖土方与建材临时的堆放等都会造成边坡及沿岸近距离范围内的植被剥落、破坏,不可避免地影响评价区内植被和地貌,影响*域的生态环境。本工程临时占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只是暂时的,可恢复的,不会改变土地利用性质;施工期结束后,采取植树种草,覆盖表土、复垦恢复原有功能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水,采用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临时隔油沉淀池施工期结束后拆除;基坑废水输送至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临时沉淀池施工期结束后拆除;混凝土养护采用洒水养护,养护过程产生养护废水,该废水不会形成地面径流,基本蒸发消耗,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气:施工扬尘主要采取施工场地 (略) 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工程围挡、物料堆场、地表覆盖防尘等措施;机械燃油废气主要采取选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车辆限速、使用清洁燃料等措施;清淤恶臭主要采取淤泥及时清运和处置、运输过程中采用专用密封运输车辆、施工区域中散落的淤泥及时冲洗、定期喷洒除臭剂及设置苫布遮盖等措施。 (4)噪声:①合理安排施工现场,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点,采取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程;②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5)固废:建筑垃圾和淤泥运往相关单位处置;废油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禁止随意丢弃,设垃圾桶分类收集后,运至附近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 | |
项目区域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大气环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及2018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域;渠道水水质基本满足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V类标准。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和2类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 |
加强对施工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操作规程,杜绝事故的发生。 |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