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妇幼保健院食堂承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24-2411Z1615440)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 (略) 发布时间:2024-09-05 17:56:55
采购计划编号:*-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24-2411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06 09:30:00,更正为:2024-09-2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06 09:30:00,更正为:2024-09-23 09:30:00。
一、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的以下内容: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技术部分 | 种植养殖基地(5.0分) | 根据各投标人食材供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1.投标人具备自有或租赁的种植、养殖基地,总计食材保障种(养)殖基地面积大于2000亩(含)的,能完全保障食材稳定供应的,得5分;2.投标人具备自有或租赁的种植、养殖基地,总计自有食材保障种(养)殖基地面积大于1000亩(含)小于2000亩的,得3分;3.投标人具备自有或租赁的种植、养殖基地,总计自有食材保障种(养)殖基地面积大于500亩(含)小于1000亩的,得1分;4.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未提供,或证明材料未体现基地面积,或出现其他不满足得分要求的情形,不得分。 |
商务部分 | 企业认证证书(6.0分) | 根据各投标人具有以下第三方认证证书情况进行评分:1、具有有效得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具有有效的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具有有效的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具有有效的ISO*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具有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具有餐饮企业现场管理评价认证证书。以上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认证证书在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系统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服务业绩情况(19.0分) | 1、基准分1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食堂服务项目,就餐人数大于800人(含)以上的,且业主方综合评价为优秀或满意等正面评价的,每一案例得2分,最高10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评价证明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加分项4分:提供的服务项 (略) 场监管部门评定为A级食堂的,得4分。需提供证明文件或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公告( (略) 页截图),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3、加分项5分:因本项目包含病人营养餐,提供的服务项目客户有医疗机构的,加5分。 | |
智能食堂运营能力(6.0分) | 投标人拥有下列自主研发并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拥有使用权的计算机软件系统:食堂进销存采购管理、营养膳食健康管理、食堂订餐管理、食堂食安监管系统、 (略) 、食堂后台管理等系统。每提供一个软件或系统证明得1分,最高得6分。备注:自主拥有的,提供上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购买使用的提供购买合同或发票证明,不满足条件或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为: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技术部分 | 种植养殖基地(5.0分) | 根据各投标人食材供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投标人具备自有或租赁的种植、养殖基地保障食材稳定供应(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并承诺本项目供应食材的20%(含)以上来自于上述基地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注:投标人不得作出虚假承诺,采购人将实时监督食材供应情况,如出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违反合同情况,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
商务部分 | 企业认证证书(6.0分) | 根据各投标人具有以下第三方认证证书情况进行评分:1、具有有效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认证证书在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系统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服务业绩情况(19.0分) | 1、基准分1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食堂服务项目,且业主方综合评价为优秀或满意等正面评价的,每一案例得2分,最高10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评价证明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加分项4分:提供的服务项 (略) 场监管部门评定为A级食堂的,得4分。需提供证明文件或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公告( (略) 页截图),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3、加分项5分:因本项目包含产妇营养餐,提供的业绩项目包含有产妇营养餐服务的,加5分,提供该项目的产妇营养餐照片、销售记录客观材料证明。 | |
智能食堂运营能力(6.0分) | 投标人投入使用下列自主研发并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拥有使用权的计算机软件系统:食堂进销存采购管理、营养膳食健康管理、食堂订餐管理、食堂食安监管系统、 (略) 、食堂后台管理等系统。每提供一个软件或系统证明得1分,最高得6分。备注:不限定软件或系统名称,可实现上述功能的同类软件或系统均视为满足。自主拥有的,提供上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购买使用的提供购买合同或发票证明。不满足条件或不提供不得分。 |
二、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更正为:2024年09月2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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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蓬 (略) 2号
联系方式:0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越秀 (略) 726号19楼
联系方式:020-*、020-*、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程宏、薛业生、罗海山
电话:020-*、020-*、020-*
(略)
2024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