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玉产业园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22年1 (略) 华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华政复〔2022〕143号),地块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M2)。现因华安县华丰LNG气化站和LPG液化气储配站项目建设需要,部分用地拟调整为供燃气用地,原规划已无法实施。为了实现华安县的经济、能源与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加快天然气工程的建设,拟对《华安玉产业园08地块局部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目前,华安县自然资源局已委托设计单位对该项目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设计单位也已做出《关于修改原<华安玉产业园08地块局部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论证报告》。设计单位经研究认为,华安县华丰LNG气化站和LPG液化气储配站项目的选址在华安玉产业园08地块上,是经部门联审、专家评审和县政府共同研究确定,选址科学、合理,项目建设设有利于促 (略) 天然气的发展,调整华安县的能源结构,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有着显著的社会和生态效益,因此建议对华安玉产业园08地块局部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推动项目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现进行拟修改该控制性详细规划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本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该规划将依法上报请求同意修改。
华安县自然资源局地址: (略) 华 (略) 8号。邮政编码:*;联系电话:0596-*。
附:1、原《华安玉产业园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
2、拟修改的土地利用规划图
华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