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DQGY*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自然资挂告字〔2024〕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自然资源部第39号令)、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通知》(自然资发〔2006〕11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青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对*青县DQGY*国有建设用地进行线上挂牌公开出让,制定以下出让方案:
一、拟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1、拟出让地块位于*青县琼布大道南侧地块(四至环境详见附图)。
宗地编号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 | 土地用途 |
DQGY* | 105.3㎡ | 2.5 | 40% | 20米 | 15% | 70年 | 住宅用地 |
2、规划要求:具体规划控制指标以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规划指标依据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单位、公司、企事业、其他组织或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只可单独竞买,不可以联合竞买。竞得者竞得土地后,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报经县自然资源局审定后方可开发建设。
2、*青县自然资源局、 (略) 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开发建设时间
竞得者竞得人需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两个月内投入建设,必须在2年内完成投入建设,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四、宗地的起挂价、加价幅度和竞买保证金
序号 | 宗地名称 | 出让总面积 | 挂牌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1 | DQGY* | 105.3㎡ | 14.*元 | *元 | 0.*元 |
本次挂牌交易设定无保留底价。
五、出让方式
拟采取线上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线上挂牌交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2、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西 (略) 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3、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西 (略) 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5、挂牌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挂牌期限届满前登*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挂牌出让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
6、本次线上 (略) 站网址为:http://**.cn。
六、公告时间及挂牌时间
1、公告时间:2024年9月5日10:00至2024年9月25日18:00。并于2024年9月5日10:00至2024年10月6日18:00到*青县 (略) 领取挂牌出让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完成报名手续。(仅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2、挂牌时间:2024年9月26日10:00至2024年10月8日11:00。
3、拍卖公司组织挂牌出让活动。
七、竞买资格确认
1、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10月6日18:00前到*青县 (略) 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2、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6日18:00,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3、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方式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最高出价者为竞得人。
(二)交付土地时间:以县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和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三)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等,竞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交清成交价款,不按约缴纳该宗地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四)出让宗地在公告挂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可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由*青县自然资源局和 (略) 共同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未尽事宜详见《*青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
九、*青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1.出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5-*
2.挂牌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柳梧新区互达好城小区8-1幢1号
联系电话:*
*青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