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宁夏然尔 (略) 石嘴山工业园区固废集中处置场煤矸石及粉煤灰综合利用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
通讯地址: (略) 政务大厅二楼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宁夏然尔 (略) 石嘴山工业园区固废集中处置场煤矸石及粉煤灰综合利用二期项目 | 石嘴山 市惠农区 | 宁夏然尔 (略) | 宁夏 (略) | 宁夏然尔 (略) 石嘴山工业园区固废集中处置场煤矸石及粉煤灰综合利用二期项目(项目代码:2108-*-16-01-*) (略) 惠农区。本项目为补做环评手续,占地面积33335m2,主要建设1条煤矸石烧结砖生产线,建成后新增年产烧结砖5000万块(标砖)。。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6.00万元,占总投资0.1%,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等。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通过采取道路硬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洒水抑尘等方式降低运输车辆装卸产生的粉尘,设置密闭输送皮带,降低物料输送、上料产生的粉尘污染吗。破碎、筛分、搅拌工序置于封闭车间内,粉尘经现有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隧道窑烟气经新增的湿式双碱脱硫塔脱硫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均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修改单表2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粉尘排放须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修改单表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生产混料工段原料搅拌用水经干燥、烧结后部分蒸发损失,部分进入产品,不外排。双碱法脱硫塔用水在塔内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音、低震动设备,采取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砖坯、废砖块,除尘灰、沉降粉尘、脱硫废渣、沉淀池底泥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由厂家回收。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垃圾产生。 五、土壤与地下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相应分区防渗措施,预留3口地下水井,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和跟踪监测制度。 六、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运营期通过雾炮及喷淋设施加强对卸载煤矸石进行喷洒,保证煤矸石水分,避免煤矸石自燃隐患,制订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其他防范对策及应急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宁夏然尔 (略) 石嘴山工业园区固废集中处置场煤矸石及粉煤灰综合利用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
通讯地址: (略) 政务大厅二楼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宁夏然尔 (略) 石嘴山工业园区固废集中处置场煤矸石及粉煤灰综合利用二期项目 | 石嘴山 市惠农区 | 宁夏然尔 (略) | 宁夏 (略) | 宁夏然尔 (略) 石嘴山工业园区固废集中处置场煤矸石及粉煤灰综合利用二期项目(项目代码:2108-*-16-01-*) (略) 惠农区。本项目为补做环评手续,占地面积33335m2,主要建设1条煤矸石烧结砖生产线,建成后新增年产烧结砖5000万块(标砖)。。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6.00万元,占总投资0.1%,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等。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通过采取道路硬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洒水抑尘等方式降低运输车辆装卸产生的粉尘,设置密闭输送皮带,降低物料输送、上料产生的粉尘污染吗。破碎、筛分、搅拌工序置于封闭车间内,粉尘经现有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隧道窑烟气经新增的湿式双碱脱硫塔脱硫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均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修改单表2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粉尘排放须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修改单表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生产混料工段原料搅拌用水经干燥、烧结后部分蒸发损失,部分进入产品,不外排。双碱法脱硫塔用水在塔内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音、低震动设备,采取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砖坯、废砖块,除尘灰、沉降粉尘、脱硫废渣、沉淀池底泥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由厂家回收。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垃圾产生。 五、土壤与地下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相应分区防渗措施,预留3口地下水井,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和跟踪监测制度。 六、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运营期通过雾炮及喷淋设施加强对卸载煤矸石进行喷洒,保证煤矸石水分,避免煤矸石自燃隐患,制订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其他防范对策及应急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