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树林乡双营村闲置肉牛饲草加工房,经树林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把树林乡双营村肉牛饲草加工房对外招租,现将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树林乡双营村闲置肉牛饲草加工房位于树林乡 (略) 嘎柳组,临近树林乡集镇。该加工房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其中包含圆草捆打捆机1台、XF-4.2型铡草揉丝机1台;办公室1间建筑面积约110平方米,其中包含办公桌、会议桌各一台、座椅20把。
二、承租人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个体工商户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人或企业。
三、招租方式
为提高盘活闲置资产,现将肉牛饲草加工房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由承租方进行报价,如出现多位报名者,价高者得,合同一次性签订,具体各项权责要求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报名方式: (略) 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报价单、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至树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报名。
咨询电话:曹喜净 0870-#
五、承租须知
(一)承租后,承租方要在限定时间内将肉牛饲草加工房投入使用,不得将该饲草加工房长期闲置,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将场地转让他人经营,否则将按 (略) 理。
(二)承租后,承租方要探索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最大化发挥饲草加工房的经济效益。
(三)承租方需遵纪守法,有良好信誉,不得利用肉牛饲草加工房做其他违法违规之事。
树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