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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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8,573,520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泸沽湖大道东延线A段改造提升工程、盐源工业集中区A、B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补遗书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原内容 第11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 11.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 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3.8.3 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 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14.1 合同价格形式 14.1.2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 。 14.1.3 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 14.3 工程进度款 14.3.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 。 更改为: 第11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 11.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2年 。 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3.8.3 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 项目工期为一年以内不可调价。 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14.1 合同价格形式 14.1.2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项目工期为一年以内不可调价。 14.1.3 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 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20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承包人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函件进行计量计价 14.3 工程进度款 14.3.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暂定金额的20%;(2)施工图审查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设计费暂定金额的80%;(3)工程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设计费。工程进度款按月工程进度,支付已完成工程量造价(扣除暂列金、安全文明施工费)的70% ,承包人应在每月 20 日向发包人提交经监理单位签署的本月月进度报表( 已完工程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止完成的工程量) ,发包人于次月按发包人、监理核定量支付,其措施项目费( 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按已完实体工程同步计算计入工程进度款。工程量的确认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 7 个工作日内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 扣除暂列金、安全文明施工费)的85% 。工程完成审计结算完成并备案后三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款的 97% ,余款 3% 作为质保金。承包人在收到工程进度款后必须及时支付本单位及分包单位的人工费及材料费,特别是农民工工资优先支付,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下一阶段费用时承包方应出具农民工工资结清证明,否则视其违约,发包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费用 。 其余内容不变 四川星禾天宇 (略) 2024年9月6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