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国石 (略) (略) 一批电脑等废旧物资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18WZ*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顺延至项目成交为止。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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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兰州、庆阳、银川、西安、乌鲁木齐、库尔勒、新疆独山子 | ||||||||||||||||||||||||||
标的现状 | 以实物现状转让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可开具发票及税率 | 13%增值税专用发票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中国石 (略)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 (略) 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中国 (略) 党委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石 (略) (略) |
特别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该公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公告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 转让标的为一批废旧电脑、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等物资,部分零配件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装运及转移,转让标的移交后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出现以上事项均不取消交易和调整成交价格。 4.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自行提取所竞得的物资,所需装备、装车及运输均由受让方负责。 5.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受让方自行调查了解。6.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7.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8.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9.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0.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11.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须自行踏勘,并承担因踏勘不清所造成的风险和责任。 12.疫情期间,意向受让方踏勘标的,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否则,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因标的踏勘期间被隔离等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3.标的成交后,因疫情突发等情况导致标的无法约定交割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并且不得以此为理由向转让方或组织方提出赔偿、补偿等要求。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e交易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分别向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按转让方指定物资范围进行拉运。 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交割,以现场实物现状完成标的的全部拉运等相关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拉运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交割,受让方须按3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交割的违约金;若转让方不同意延期交割,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重新委托甘交所集团组织挂牌。 3.受让方交割作业期间需严格按转让方要求进行,充分做好标的交割期间噪音等控制工作,因违反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及管理要求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由受让方负责赔偿。 4.标的交割期间的一切安全和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及其装运人员须按照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标的交割,不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不原地再次转让标的,并按转让方要求完成全部拉运及现场清理工作。 5.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标的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负责。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3.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 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09:00:00至**17:00:00 (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17:00:00,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产权交易合同-中国石 (略) (定稿).docx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联系人:蔡经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经理,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 | 093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联系人:邹经理,联系方式:* | |
其他 | 1.甘交所集团网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