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3〕152号
奉贤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奉贤区南门港及团结塘河河道整治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沪奉水务〔2022〕87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为保证海塘防汛封闭及海塘保护要求,原则同意2座位于主备塘的连通桥调整为2孔净宽6米的闸桥,东塘港桥梁桩基由方桩调整为钻孔灌注桩,同时取消桥墩下部承台,一桩到桥墩盖梁。
(二)为保护高压线和桥梁,原则同意将毛青河支河西桥桥台由方桩调整为钻孔灌注桩,桩长不变,承台外延1.4米;金汇塘近桥处30米河道两侧护岸采用灌砌块石护砌。
(三)受邻近房屋施工场地影响,原则同意团结塘河桩号TS1+455~TS1+586长131米护岸由原设计浆砌块石挡墙调整为钢筋混凝土挡墙。
(四)根据现场补勘资料,原则同意南门港河道桩号NE0+900~NE1+312、团结塘桩号TS1+956~TS2+034底板两侧20里面范围内采用抛石挤淤地基处理,抛石层宽1.8米、厚40~60厘米。
二、工程内容调整
根据国土空间管控要求,原则同意对湿地工程内容进行调整,土方开挖新增15.6万立方米,土方回填减少4.6万立方米,土方外运新增约20.22万立方米;*域绿化减少约3万平方米,斜坡绿化面积减少22059平方米,水生绿化面积减少约1万平方米,桥梁减少4座,新增栈桥3座,新增加筋麦克垫护砌1200米。
三、上述设计变更及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