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3日,贵阳水务 (略) 组织召开了《开阳县毛云乡污水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 (略)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绿源 (略) )、运营单位及验收单位(贵阳水务 (略) )、环境监测单位(贵州聚信 (略) )及特邀3名专家( (略) (略) 杨显辉、 (略) 彭园花、贵州 (略) 张鹤馨)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28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开阳县毛云乡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分为近期和远期建设(近期共计250m3/d,远期共计500m3/d),设计水量按近期250m3/d进行建设,为远期工程预留建设用地。但是根据实际踏勘发现,本项目厂区建设(土建部分)按近期250m3/d建设,但是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按200m3/d配置,设备最大规模仅为200m3/d,因此本次验收按现状200m3/d进行。主要建设内容为格栅槽、调节池、A2/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综合用房、污水收集管道、排水管道、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开阳县毛云乡污水处理工程已于2018年9月编制环评,并于2018年9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开环表[2018]36号);本工程于2021年1月完成《开阳县毛云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的编制,2021年1月21日取得“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开阳县毛云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筑环排污口审[2021]2号)。项目于2021年9月开始建设,于2019年11月竣工投入试运营。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开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开阳县毛云乡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开环表[2018]36号)”、《开阳县毛云乡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开阳县毛云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开阳县毛云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的批复(筑环排污口审[2020]2号)”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本次验收范围中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中:
1、废水:毛云乡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厂内人员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进出水。项目分为近期和远期建设(近期共计250m3/d,远期共计500m3/d),设计水量按近期250m3/d进行建设,为远期工程预留建设用地。其中,厂区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格栅池,与进厂污水一并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水经过格栅渠、调节池进行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A2O设备进行生化处理,经滤布滤床处理及次氯酸钠消毒后,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排入附近自然沟渠,经自然沟渠流入项目北侧的毛云河,最终汇入鱼梁河。出水口设置在线监测设备。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废气为恶臭,恶臭污染物尤其以H2S和NH3为主,污水处理厂在运行期间通过加强污水处理厂恶臭源的管理,加强厂区及厂界的绿化,种植抗污力强,净化空气好的植物,在厂区内喷洒除臭剂及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等措施后,可降低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能够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中对恶臭气体的排放要求。
3、噪声: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类水泵、鼓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确定其源强在60~90dB(A)之间。采取减震、消声以及对鼓风机设置隔音间后,污水处理厂的设备噪声在昼间、夜间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营运期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设置垃圾桶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格栅产生的栅渣及砂砾收集后运送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泥经脱水机脱水后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危废间,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1、废水:污水处理站实际建设规模为200m3/d,采用A2O工艺处理技术进行污水处理,项目生活污水一并和进厂污水一起处理,出水可满足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的A标准。处理达标的尾水排入附近自然沟渠,经自然沟渠流入项目北侧的毛云河,最终汇入鱼梁河。出水口设置在线监测设备(流量、水温、pH、COD、NH3-N、TP、TN)。
2、废气:加强厂区及厂界的绿化,种植抗污力强,净化空气好的植物,在厂区内喷洒除臭剂,NH3、H2S、厂界臭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3、噪声:项目建成后主要为鼓风机房、各类泵机等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对设备基础作减振处理,各设备的管道连接处装设弹性材料,安装减振设施,设立隔声间,根据检测结果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人员生活垃圾、预处理阶段产生的格栅渣及污水处理系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在线监测室产生的废液。经现场勘查,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格栅渣、沉渣每日由清洁人员收集清运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垃圾收集点定时喷洒消毒、除臭药剂。污水处理系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暂存于污泥池,由 (略) 定期转运处置。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至危废暂存间,交由 (略) 定期处置。
四、整改内容
无
五、整改落实
无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落实排污许可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总体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项目自主验收基本合格。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运营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水务 (略)
地址: (略) 开阳县城关镇开州大道
联系人:陈庞
联系电话:*
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兴义路一号17层
联系人:唐湘杰
联系电话:*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聚信 (略)
通讯地址: (略) 观山湖区*航物流园10栋 5-2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