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的通知》(发改办通知【2013】428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景泰县人民文化公园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景泰县人民文化公园提升改造项目
管理单位: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单位: (略) 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75820 ㎡,此次改造内容包含塑胶跑道 1793 ㎡,花岗岩铺装 2077 ㎡,石材道牙 2726m,木平台 193 ㎡,湖体治理 16971 ㎡,驳岸工程改造 730m,假山一座,石拱桥一座,以及配套若干垃圾桶、坐椅等设施及量化提升工程。
项目选址:拟建项 (略) 景泰县人民公园,西接永泰路,北邻寿鹿街,南靠长城路。
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 1519.47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286.03 万元,工程其他费 161.08 万元,预备费 72.36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县政府自筹多渠道筹措解决。
二、公众参与方式
您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表示感谢!
三、项目实施机构
项目主管单位名称: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实施单位名称: (略) 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昱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