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信息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略) 吉大新村603栋1楼之二 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 暂无 房屋使用现状 建筑面积 22.5平方米 目前用途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出租 其他权利情况 土地使用权来源:划拨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56820.24 元(首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赁期限为5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5%.
原承租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否(不放弃) 租金支付要求 按月支付租金
出租用途 商业;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须知1.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资产承租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保证金和相关交易款项的收付):账户名称:珠海产权 (略) 账号:*1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3.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珠海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出租方将直接与其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承租方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方须在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账户名称:珠海产权 (略) 账 号:*5230 开 户 行:中国工 (略) 丽景支行 7.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承租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承租条件和出租要求的意向承租方。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承租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二、承租方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意向方为企业法人的: 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同意受让项目的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机构内部决议;4、公司章程或证明内部决议有效的其他文件;5、租赁合同范本、项目公告表盖章确认件;6、按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意向方为自然人的: 1、*竞买申请书;2、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3、租赁合同范本、项目公告表盖章确认件;4、按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满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内容: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签署租赁合同。2.该成交方应按照约定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3.该成交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二、处置方式: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保证金操作细则》《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所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款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退还给成交方。
保证金交纳账户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无 结算币种 人民币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其他披露事项 1、标的按首年租金56820.24元作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加价幅度为1200元。租赁期限为5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5%;2、承租履约保证金数额为首年3个月的租金(中标方必须于签订交易合同5日内转账至招租方指定账户);3、标的作商铺用途,按现状整体出租,出租物业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政府有关部门确认划转登记的面积为准;4、标的现处于出租状态,原租户尚未搬离,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如非原租户中标,需给与原租户30日的搬迁期。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其使用功能,禁止转租、转让或转借;5、租赁期间,中标方如逾期2个月未缴纳租金,出租方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此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6、标的物出租期间无免租期,在装修期间,有关责任风险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自行承担商铺装修费用(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且应当保障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7、租赁期间内,如因国家开发或政策性改造需要征用租赁标的用地及地上构(建)筑物,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租赁标的用地,并不得因此要求招租方承担违约和补偿责任。 8、交易服务费按照标的物租赁年限的总租金为基数进行计算,由中标方承担。9、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需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的,意向方在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应在电子竞价中至少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出价一次(网络竞价过程中,如有其他意向方已报底价,则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加价)。 10、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出租)方和该合格意向方按照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直接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出租)方和受让方按照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1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合同范本。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会同出租方审查 否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所在地区 (略) 法人代表 黄宏智 注册资本(万元) 50 统一社会信用码 *8X9 所属行业类型 房地产业 所属行业分类 房地产业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管理员 电话 0571-* 邮箱 地址 (略) 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2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