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略)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维护 | 预算价:*元整 | |
联系人 | 李思 | 联系方式 | 027-* |
采购人地址 | (略) 武昌 (略) 1号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湖北博思 (略)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维护服务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福建 (略) 为 (略) 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供应商,本次采购内容为该软件的系统维护服务。湖北博思 (略) 作为福建 (略) (略) ,被授权负责在湖北地区的业务推广与经营,包含销售、实施及运维服务,目前已驻点湖北省财政厅负责财政票据电子化的运维服务。同时考虑到软件的衔接、维护及后台数据库的安全保障等方面,湖北博思 (略) 在现行财政电子票系统使用与维护上具备独占性,故为保证系统使用的连续性,只能从该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故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等说明 | 服务期:1年。服务期满,若服务良好,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服务期最长不超过3年。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 技术等原因具有唯 一性的具体论证意 见,以及论证专家 的姓名、工作单位 和职称 | (1)福建 (略) 是财政部电子票据系统的研发及服务商,其开发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具有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编码规则技术,数据标准,赋码技术以及公共服务接口规范技术。 (2)湖北博思 (略) 作为福建 (略) (略) ,被授权负责在湖北地区的业务推广与经营,已含销售,实施及运维服务,具有丰富的服务经验。 (3)本次采购的内容为该软件的系统维护服务为保证系统便用的连续性,保障软件的衔接维护及后台数据库的安全,只能从该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规定的情形。符合财政部“统一规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流程,票据编码规则及数据标准,各地区原则上使用由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精神。 综上所述,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汪强 | 武昌区税务局 | 副高 | |
宋军 | (略) 财政局 | 高级经济师 | |
李鹏 | 湖北省疾控中心 | 副高 | |
拟成交价格 | 待定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无 |
一、公示日期:2024年05月20日——2024年05月24日
二、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对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采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联系地址: (略) 武昌 (略) 1号
联系电话:027-*
五、附件
《 (略) 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维护项目拟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