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都昌生态环境局 2024-8-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S214马都线左里养护中心建设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792-*(邹工)通讯地址:都昌县鄱湖大道(*)
项目名称 | S214马都线左里养护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公路发展中心都昌分中心 |
建设地点 | (略) 都昌县左里镇S214省道西侧新妙湖桥头 |
环评机构 | 江西省 (略) |
建设概况 | 本项目选址位于 (略) 都昌县左里镇S214省道西侧新妙湖桥头,地理坐标为东经116度10分43.594秒,北纬29度22分17.530秒。主要生产沥青混凝土,规 (略) 公 (略) S214马都线左里养护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实施总投资1882.*元,环保投资18.*元,占地面积*.09m2,建设内容包括沥青混凝土搅拌主楼、库房、停车场及其他相关辅助配套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下料和输送粉尘(DA001) | 颗粒物 | 下料和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设置“整体密闭+负压收集”,进行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 | 颗粒物参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 |
烘干滚筒烘干粉尘、振动筛筛分粉尘、主燃烧器燃烧废气(DA002) | 颗粒物、SO2、NOx | 烘干、筛分过程均在密闭环境下进行,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收集后,统一经“一级惯性除尘+二级布袋除尘”(除尘效率99%)中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排气筒排放 |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燃气锅炉标准 | |
沥青废气(DA003) | 苯并[a]芘、沥青烟、VOCs | 经负压管道密闭输送至“冷凝器回流+除雾静电除油设备+炭纤维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 | 苯并芘、沥青烟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VOCs参照执行《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要求 | |
导热油炉燃烧废气(DA004) | 颗粒物、SO2、NOx | 经一根高8m高排气筒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油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 |
库房原料堆积产生的粉尘 | 颗粒物 | 原料库房,三面围挡,粉尘阻隔率可达70%,定期对场地进行清扫,粉尘排放量可降低80% | 参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 | |
运输车辆动力起尘 | 扬尘 | 厂区采取四周围蔽、地面定期派 (略) 面清扫、洒水, (略) 扬尘 | ||
地表水环境 | 运输车辆清洗废水 | SS、CODCr | 洗车槽内循环使用,最终全部以蒸发损耗的形式消耗 | 不排放 |
场地清洗废水 | SS、石油类 | 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于场地清洗,不外排 | ||
喷雾降尘废水 | / | 全部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或外排 | ||
生活废水 | CODCr、BOD5、NH3-N、动植物油 | 食堂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它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作为农肥,不外排 | ||
初期雨水 | SS、石油类 | 通过厂区雨水沟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地面清洗,不外排 | ||
声环境 | 隔声、减震、厂区设置绿化带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 | |||
固体废物 | 一般固体废物:不合格骨料(碎石)由骨料(碎石)供应商定期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食堂泔水收集后送附近村民喂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