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转函〔2023〕13号
邢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国道G515定 (略) 宁晋县小枣村至隆尧县尧东庄段新改建工程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农用地 *** 公顷(含耕地 ***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略) 批复土地征收后,用于国道G515定 (略) 宁晋县小枣村至隆尧县尧东庄段新改建工程建设用地。
二、你市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复垦义务。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