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中心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滨海新区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 (略) 滴灌带生产项目 | 天津 (略) | (略) 滨海新区中塘镇中塘工业区万安路18号 | 众信汇达(天津) (略) | 天津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拟租 (略) 滨海新区中塘镇中塘工业区万安路18号现有闲置厂房,建设“滴灌带生产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购置滴灌带挤出装置、滴灌带筛选装置、滴灌带输送装置、滴灌带定型装置、滴灌带冷却装置、滴灌带牵引装置、滴灌带收卷装置、滴灌带打包机、工业冷水机、立式混料装置、空压机、检验台等生产设备进行滴灌带生产。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33%。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滴灌带1000吨。 | 1、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劳动定员10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管网,经管网最终排入中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确保不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4条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机废气通过挤出机头模具出口上方设置的“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管道汇集至同一套“光催化氧化+两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同一根15米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厂界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须根据《 (略) 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文件相关内容要求执行。 3、本项目实施后, (略)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出具天津 (略) 滴灌带生产项目总量指标来源确认函的复函》,上述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均有来源。 4、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各设备实施墙体隔声降噪及距离衰减的防治措施,基础减振+设备软连接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和检验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抹布及废手套、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清运处理。确保不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6、项目主要风险类型为油类物质(润滑油、废润滑油)、原料、产品在使用、储存、转运过程中因管理不当导致的泄漏、火灾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事故。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风险事故的防范、减缓等措施,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防治工作,强化管理、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7、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作,项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8、你单位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排污许可管理工作。 | 2024.01.17 - 2024.01.23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