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 (略)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 年修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 年修订)》及 (略) 市规划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进 * 步规范市级发证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评审办法的通知》(暂行)有关要求, (略) 市规划 (略) 组织有关专家对 (略) 昊迪地质勘查 (略) 编制的《 * 台县建安 (略) 岩 (略)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 (略) 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 (略) 市森林草原防火和地质环 (略) 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附件:《 * 台县建安 (略) 岩 (略)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pdf
《 * 台县建安 (略) 岩 (略)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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