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22年8月 11日至2022年9月9 日,公示期30天。
公示期限内, (略) 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龙岩 (略) 反馈(通讯地址:龙岩市新 (略) 2号,邮编: *** ,联系电话:0597— *** )。
附:《龙雁组团银雁新城雁石核心区(含生态轻纺电力园)控制 (略) 部调整暨小学用地调整评估论证报告》(公示稿)
《龙雁组团银雁新城雁石核心区(含生态轻纺电力园)控制 (略) 部调整暨小学用地调整评估论证报告》(公示稿)
一、 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主要是龙雁组团银雁新城雁石核心区雁石溪以北片区(以下简称片区)。
片区位于银雁新城雁 (略) ;东至坪洋新村,西至国道235,南至雁石溪, (略) ,片区面积为 *** 公顷,约 *** 亩。
二、调整方案
根据调整内容,本次调整划分为两类: (略) 调整、规划用地调整、小学用地调整。
1、 (略) 调整
(1) (略) ( (略) (略) 段)。
(2)支路一、支路二、支路三、支路四、 (略) 线形优化调整。
2、规划用地调整
本 (略) 分农林用地(非建设用地)调入建设用地,同时对组团内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等内容进行优化调整(调整方案详见附图)。
3、小学用地调整
本次小学用地主要为规模调整,小学1用地面积由 *** 平方米调整为 *** 平方米,规模由42班调整为36班;小学2用地面积由 *** 平方米调整为 *** 平方米,规模由48班调整为36班。
三、调整可行性及合理性论证分析
1、片区内的龙雁大 (略) 已基本建成, (略) (略) 正在建设中。 (略) 经过进一步的竖向分析后,原线形的竖向标高难以与周边干道衔接, (略) 调整在充分尊重基地原有地形的基础上,减少土方工程量、尽量实现场地内土方自平衡、充分利用地形高差创造利好空间。
2、因片区内公益性用地整体分布不均衡,较 (略) 、省文件的开发要求,本次用地调整有效均衡片区内的公 (略) ,确保了后续顺利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需要。
3、人口规模重新测算。原控规测算人口为9.5万人,现以七普户均人口2.68人/户为依据,重新测算雁石核心区人口为8.6万人。根据《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修订版)》进行测算,雁石核心区共需小学班级数约为160班,在原控规中,规划有小学180班, (略) 需要的班级数,不利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所以本次调整将片区内小学班级数从90班调整成72班,即雁石核心区内规划有162班小学,能够满足需求。
附图:龙雁组团银雁新城雁石核心区(含生态轻纺电力园)控制 (略) 部调整方案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