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0 文章来源:临高县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盛耀装配式建筑智造产业基地项目(重大变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海南省 (略) 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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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盛耀装配式建筑智造产业基地项目(重大变动) | |
海南 (略) " | |
海南省临高县博厚镇金牌 (略) (略) | |
海南 (略) | |
项目占地面积*.5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办公大楼及配套用房、厂房和仓库。厂房主要用于建设钢结构生产线、金属加工生产线、铝木复合门窗生产线、螺旋钢管生产线以及钢材贸易基地。 | |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海南省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项目选址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通过对项目营运期所形成的各类污染进行分析论证,结果表明,对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可达到排放 (略) 置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本项目为金属制品制造业,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同时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 | |
根据临高县国土空间 (略) 部图,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项 (略) 域属于临高县金牌港经 (略) 重点管控单元(编号:ZH*),符合《海南省生态 (略) 管控方案》(2023年版)中的相关管控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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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项目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控制指标为2.601t/a。 | |
无 | |
(1)项 (略) 域的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2)临高金牌港临港产业园近岸海域环境追量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的二类标准。 | |
①火灾风险。项目应避免*烷、油性漆、柴油、废机油泄漏遇到明火发生火灾和爆炸。②火灾引起的次生环境风险。 (略) 理灭火产生的洗消水。 |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