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夹江县金银河流域(甘江段)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夹江县金银河流域(甘江段)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略)、(略)(市营商环境 (略) ?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略)
地 址: (略) (略) 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夹江县金银河流域(甘江段)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夹江县甘江镇(起点坐标:E103.5590°,N29.7063°;终点坐标:E103.5741°,N29.6856°)
(三)建设单位:夹江县甘江镇人民政府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省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位于 (略) 夹江县甘江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金银河甘江段河道、荒滩进行清理整治,清淤疏浚约(略)立方米,整治农 (略) 约7公里,建设生态河堤约4.1公里,打造临河景观节点、景观绿化约(略)平方米,配套完善流域水生态系统构建。项目设有1个 (略) 、1个临时堆土场,施工便道依 (略) 。项目砂石骨料、商品混凝土均外购。依托周边进行机械维修和保养、加油,不设油库、弃渣场。
项目总投资3322.(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10.08%。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疏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每年11月-次年2月。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洗车用水和场内洒水降尘。基坑废水 (略) 理后回用于场内洒水降尘。疏浚料渗滤水经施工导流的截流槽收集后,进入集水坑,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绿化灌溉,不外排。施工不设 (略) ,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 (略) (略) 理。严禁将垃圾、污水、含油废水等排入地表水体。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扬尘控制,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要求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略) 水利工程建设工程绿色标杆工地建设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落实施工期“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之百”的施工要求;落实“打围施工”和“湿法作业”,采取抑尘水炮、抑尘水雾、高空喷枪等落实湿法作业要求;强化裸露表土、渣土堆场、表土堆场等覆盖措施,临时露天堆存的表土、建渣等 (略) 遮盖;强化施工场地、 (略) (略) 理,强化车辆进出冲洗和洒水抑尘,定期对场地、 (略) 进行洒水抑尘,渣土运输采取封闭式运输。尽量选用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和国Ⅲ及 (略) 移动机械;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强化施 (略) 围挡隔声、减少夜间车辆行驶,严格控制车速,强化车辆禁鸣管理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
4.土壤及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弃方送至四川核力 (略) 三桥砂石加工厂暂存,由夹江县人民政 (略) 理。临时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迹地恢复。沉淀池底泥晾干后用于护岸迹地恢复。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部分集中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 (略) 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 (略) 理。机修废油(HW08)等收集后交有资 (略) 置。
5.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批复的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严格落实动植物保护,强化施工人员宣传和管理,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应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就地或异地保护措施,施工迹地恢复应采用当地树种、草种,避免外来物种入侵。禁止捕杀鸟类、蛇类、两栖类、鱼类、爬行类等野生动物。
6.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优化施工布置,禁止在 (略) 内设置弃土场、油库、维修点,临时堆土场、施工工地应做好拦挡措施,机械维修、加油依托周边已有设施,不设置现场机械维修点、加油点。在金银河上游设置全断面横向围堰拦水,导流管前端埋置于堰体内,管轴线顺工程河段岸坡行进至末端排水入下游天然河道。在施工河段下游和 (略) 布设防泥幕帘,降低施工扰动对水质的影响。严格控制工程动土范围、严禁越界施工,严格控制清淤标高。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施工固废、生活垃圾等排入饮用水水 (略) 。建立与下游自来水厂的联动机制,加强施工期工程背景断面和控制断面的水质监测,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下游取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