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房山 (略) :
你单位《关于房山区琉璃河镇FS06-0101-6006、6007地块(董家林、黄土坡两村安置房)项目重新核准的请示》(房山新城字〔2022〕217号)收悉。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9规自[房]建字0040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2019规自[房]预字0001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19规自[房]选字0004号)、《关于房山区琉璃河镇FS06-0101-6006、6007地块(董家林、黄土坡两村安置房)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等相关文件,经研究, (略) 房山 (略) 继续建设房山区琉璃河镇FS06-0101-6006、6007地块(董家林、黄土坡两村安置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房山区琉璃河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71045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57032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面积14013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平方米(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万元, (略) 房山 (略) 筹措解决。
五、项目仅限用于董家林、黄土坡两村腾退安置使用,不得对外销售。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 (略) 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5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 房山区琉璃河镇FS06-0101-6006、6007地块(董家林、黄土坡两村安置房)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略) 房山 (略)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MA006TK06D
采购细项 |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勘察 | 355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 工程设计 | 1706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建筑工程施工 | 83985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市政工程施工 | 3311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工程监理 | 1347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电梯 | 1330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包含在施工招标中 | |
重要材料 | 混凝土 | 5571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包含在施工招标中 | |
钢材 | 5534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其他 | 其他费用 | 10066 | 核准 | |||
核准意见说明: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