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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编制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书
(招标编号:FJFS*)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略)
一、招标条件
本永春县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元,招标人为永 (略) (略) 。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春县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春县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
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9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22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致电联系采购 (略) 络线上获取或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丰泽区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栋6楼619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丰泽区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栋6楼619
七、其他
详见后附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 (略)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 (略) (略)
地 址: (略) 永春县桃 (略) 116号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 址: (略) 丰泽区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栋6楼619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书
致:各受邀供应商
永 (略) (略)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
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永春县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编制(以下简
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受邀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
委托福建 (略)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永春县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致电联系 (略) 络
线上获取,或至代理机构处( (略) 丰泽区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栋6楼
61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JFS*
2.项目名称:永春县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编制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预算金额:***万元整(¥*.00)
5.最高限价(如有):***万元整(¥*.00)
6.采购需求:
序
号
标的名称
数
量
标的金额
计量
(元)
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
简要需求或
进口产品
要求
永春县历史
1
风貌保护规
1
*.00 项
划编制
其他未列
明行业
否
详见竞争性
谈判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事项履行完毕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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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级资
质证书。
资格承诺采用“信用承诺制”
补充说明。
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在此项
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
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
、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
(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
资格承诺函的(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
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自行选
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
,须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材料。(3)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
诺第1项的,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
况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59:59
,下午14:30:00至17: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供应商应通过致电联系 (略) 络线上获取,或至代理机构处(福
(略) 丰泽区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栋6楼619)现场获取,否则报价响
应将被拒绝。
3. 方式:致电联系采购 (略) 络线上获取或现场获取。
4.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30元。对邮寄过程
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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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地点: (略) 丰泽区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栋6楼619
五、开启
1. 时间:2024年08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 (略) 丰泽区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栋6楼61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依法采取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未受邀供应商的谈判响应将被
拒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 (略) (略)
地 址: (略) 永春县桃 (略) 116号
联系方式:蔡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丰泽区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栋6楼619
联系方式:黄女士0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0595-*、*
福建 (略)
2024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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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1 | 永春县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编制 | 1 | *.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级资质证书。 | 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
资格承诺采用“信用承诺制”补充说明。 | (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须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
(招标编号:FJFS*)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略)
一、招标条件
本永春县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元,招标人为永 (略) (略) 。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春县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春县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
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9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22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致电联系采购 (略) 络线上获取或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丰泽区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栋6楼619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丰泽区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栋6楼619
七、其他
详见后附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 (略)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 (略) (略)
地 址: (略) 永春县桃 (略) 116号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 址: (略) 丰泽区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栋6楼619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书
致:各受邀供应商
永 (略) (略)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
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永春县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编制(以下简
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受邀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
委托福建 (略)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永春县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致电联系 (略) 络
线上获取,或至代理机构处( (略) 丰泽区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栋6楼
61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JFS*
2.项目名称:永春县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编制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预算金额:***万元整(¥*.00)
5.最高限价(如有):***万元整(¥*.00)
6.采购需求:
序
号
标的名称
数
量
标的金额
计量
(元)
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
简要需求或
进口产品
要求
永春县历史
1
风貌保护规
1
*.00 项
划编制
其他未列
明行业
否
详见竞争性
谈判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事项履行完毕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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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级资
质证书。
资格承诺采用“信用承诺制”
补充说明。
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在此项
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
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
、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
(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
资格承诺函的(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
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自行选
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
,须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材料。(3)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
诺第1项的,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
况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59:59
,下午14:30:00至17: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供应商应通过致电联系 (略) 络线上获取,或至代理机构处(福
(略) 丰泽区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栋6楼619)现场获取,否则报价响
应将被拒绝。
3. 方式:致电联系采购 (略) 络线上获取或现场获取。
4.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30元。对邮寄过程
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第 4 页 共 5 页
2. 地点: (略) 丰泽区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栋6楼619
五、开启
1. 时间:2024年08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 (略) 丰泽区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栋6楼61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依法采取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未受邀供应商的谈判响应将被
拒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 (略) (略)
地 址: (略) 永春县桃 (略) 116号
联系方式:蔡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丰泽区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栋6楼619
联系方式:黄女士0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0595-*、*
福建 (略)
2024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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