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报来云峰小学综合楼扩建工程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云峰小学综合楼扩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1-*)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云峰小学位于香洲区明珠北路西侧、珠海TOD小镇旁,现占地面积为20530.76㎡,总建筑面积27046㎡,目前已有36个班,本次拟扩建18班,扩建用地面积为3826.33㎡,扩建后达到54个班,可容纳学生2430人。
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用房(综合教室及配套用房)、室内舞蹈音乐教室、半地下运动场、露天活动平台、高低压变配电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连廊、校内道路、围墙、绿化等)。
二、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申报总投资5297.64万元,为加快项目建设,本阶段暂按建设单位申报方案进行评审,该项目投资估算控制在5252.07万元内,其中:建安工程费3787.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95.82万元、预备费342.67万元,教学设备费576.00万元,土壤修复费50万元。教学设备费及土壤修复费须专款专用。
资金来源:5252.07万元由财政统筹安排。
三、工程批复依据文件
(一)《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二)《区领导同志专题研究学位攻坚工作会议纪要》(〔2022〕229号)。
(三)《关于将云峰小学综合楼扩建工程项目纳入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通知》(珠香发改储〔2022〕35号)。
(四)《区领导研究学位攻坚工作会议纪要》(〔2023〕41号)。
(五)《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六)《云峰小学综合楼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关于云峰小学综合楼扩建工程的事前绩效评估意见》(珠香基建绩办〔2023〕17号)。
(八)其他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规范。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建设单位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等基本建设程序,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二)请建设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着力增强安全意识,全面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举措,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相关工程、技术方案应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确保施工方案可靠。务必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得以赶进度为由牺牲安全或者放松安全要求,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三)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四)其他事项详见绩效评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