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食堂外包项目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2022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食堂外包项目 |
预算金额: | 136.*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餐饮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 食堂采购项目 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范、物理特性等要求1、我方(采购单位)就餐情况 (1)早餐、午餐约134人就餐,晚餐约30人就餐。 (2)第一税务分局餐厅按便民服务中心食堂标准向北京礼信 (略) 进行采购,标准不超过8000元/月。 2、投标方每周制定菜谱,提供好用餐需求;保证卫生达标。 3、投标方负责定期清理和疏通厨房排水管沟,并在采购方指定位置收储餐厨垃圾,日产日清。 4、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当使用厨房的各项设施。 5、严格遵守采购方规章制度、厨房纪律及机关有关规定。 6、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环境由投标方负责。 7、投标方应严格遵守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8、投标方应在采购方监督下,积极配合采购方每进行满意度调查。 9、投标方须对所配备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且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 二、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人员配置要求 面点3人,须有厨师证、健康证,负责餐厅食品安全,菜品留样,职工面点加工。 厨师3人,须有厨师证、健康证,负责餐厅食品安全,菜品留样,职工餐烹饪。 2、项目地点: (略) 香河县新开街68号(香河县税务局食堂) 3、实施时间:自中标签定合同之日起,服务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项目金额每月不超过*元。 5、付款方式: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月份账款。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自发布中标通知之日起,中标方应与采购方主动接洽,并于10日内提供各岗人员名单,明确1人为项目负责人,与采购方对接,沟通协调相关事宜,组织工作人员熟悉环境、工作流程、职责范围,进行岗前培训,正式入驻进行正常管理服务。 2、项目费用应包含以下项目: (1)食材费用:采购各种蔬菜、水果、肉蛋奶、米面粮油、烹调佐料等必备食材; (2)行政费用: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办公经费、体检费、培训费、福利费等; (3)耗材费用:服装费、杂费等; (4)管理酬金、法定税费; (5)其它费用。 3、 服务人员要求: (1)服务人员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年龄 50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主动,认真负责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2-12 |
备注: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