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4
二、项目名称:通川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达州 (略) | (略) 通 (略) 111号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达州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残疾人服务 | 通川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 2024年,通川区先行在以覆盖西城 (略) 社区、石岭社区、巴凤社区、西圣寺社区、牌楼社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所属辖区内50%以上的危险性等级为二级及二级以下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 在西城 (略) 社区“通川区绿丝带关爱家园”建设精神康复工作站。为西城 (略) 社区、石岭社区、巴凤社区、西圣寺社区、牌楼社区危险性等级评估为二级及二级以下50%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服务。通过以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减少精神障碍患者病情复发率、致残率,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劳动生产能力、康复率及就业率。 | 签订合同之日起730个日历天。 | 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樊红、廖代艳、杨舰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下浮15%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通川区民政局
地址: (略) 通 (略) 269号
联系方式:0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通 (略) 132号附1001号
联系方式:0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818-*
四川 (略)
2024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