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澧县 (略) 稻谷烘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澧县 (略) 稻谷烘干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澧县城头山镇南岳村二组 |
建设单位 | 澧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澧县 (略) 稻谷烘干建设项目位于澧澧县城头山镇南岳村二组,项目占地8619.25㎡,建有谷物干燥机10台,生物质热风炉5台提升机1台,粮食存储仓库4座,另配套建设除尘室等环保设施设备。项目总投资506.*元,年烘干湿稻谷*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运营期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综合利用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2.运营期废气:项目卸料、筛分、烘干、热风炉废气工段共用1套废气治理设施“沙克隆+沉降室+脉冲布袋除尘器”。沉降室位于烘干车间东侧,卸料、筛分、烘干粉尘、热风炉废气通过管道收集进入 (略) 理,处理后烟气进入沉降室沉降再经脉冲布袋 (略) 理后排放,总排放口设置 1 根 15m 排气筒,无组织废气:配备吸尘清扫设施,经常性对车间地面、设备外表进行清洁,严格控制扬粉尘影响;道路运输扬尘 (略) 道路硬化、及 (略) (略) 清扫,路面定时洒水等措施。 3.加强噪声的污染控制。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车间主要设备运行引起的机械性噪声,在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后,设备运行噪声 (略) 可满足厂界外声环 (略) 为 2 类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管控:营运期固废主要分为员工生活垃圾、筛分过程产生杂质、炉渣炉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分 (略) 置。筛分杂质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袋装收集后用于合作社堆沤农家肥;炉渣炉灰袋装外售做农肥综合利用。通过采 (略) 置措施和综合利用措施后,可实现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和 (略) 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