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昭苏县洪纳海镇别斯喀拉盖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备案。招标人为昭苏县洪纳海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昭苏县洪纳海镇别斯喀拉盖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二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 2.工程规模:对洪纳海镇别斯喀拉盖村进行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并 (略) 进行改造,以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建设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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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拟派注册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其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 不接受在类似项目施工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及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 (略) 场准入处罚期内的企业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已办理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 16时30分 2.投标地点: (略) 网(http://**)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4月25日 10时00分至2024年04月29日 19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略) 网(http://**)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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