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受理江苏创 (略) 高分子新材料及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江苏创 (略) 高分子新材料及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 |
建设地址 | (略) 邳 (略) 18-1号 |
建设单位 | 江苏创 (略) |
环评机构 | 江苏方正环保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受理日期 | 2024年5月20日 |
环评报告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租赁空置的厂房和办公楼,建设高分子改性材料项目,年产高分子新材料*吨。 |
主要环境影响 | 运营期拟采取环保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 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 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收集后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2、废水 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邳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减振、消音等措施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尘、含金属塑料颗粒等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油、含油抹布、废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的影响可降至最低限度。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电 话 | * |
联系地址 | (略) 政务服务中心809室 |
电子邮件地址 | *@*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