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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释义及说明
1. 比选:是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合适的申请人资格条件和评选方法,组建评审委员会对提出申请的供应商进行比选并最终确定中选人的活动。2. 比选人:是指比选项目的采购单位,本项目比 (略) 第九中学。3. 比选申请人:是指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报名参加比选,并按要求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供应商。4. 比选代理机构:是指接受比选人委托,从事比选代理业务的中介机构,本项目比选代理机构无。5. 比选文件:由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比选申请人提出的资格条件、评比标准和方法等要求的格式文件。6. 比选申请文件:是指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的申请文件,亦可称投标文件。7. 中选人:是指按要求参加比选,经过评审委员会评比,最终获得与比选人签订合同资格的申请人。
一、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第九中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2.项目地点: (略) 第九中学
3.项目单位: (略) 第九中学
4.项目概况:选择招标采购代理机构1家,服务于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项目(货物、服务类项目*元以下,工程类*元以下)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
5.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6.项目预算:0元
7.项目类别:采购服务
8.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完成本项目履约的能力;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有招标代理*级资质、造价咨询*级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5日(9点-17点)
2.获取方式:
(1)比选申请人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q.com):
①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③招标代理*级资质证书、造价咨询*级资质证书;
④在省级以上 (略) 站备案证明。
(2)对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比选人将直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比选文件;
(3)报名费:人民币0元/包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27日15时00分
2.比选地点:合肥九中 (略) 行政楼会议室。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比选时间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现场递交或快递送达,其中快递送达以比选人签收时间为准)地点: (略) 第九中 (略) 。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第九中学
地 址: (略) (略) (略) 558号
联系人:郑老师
电 话:0551-*
一、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比选人 | (略) 第九中学 |
2 | 比选代理机构 | 无 |
3 | 比选内容 | (略) 第九中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详见项目需求 |
4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申请人自行踏勘 |
5 | 比选保证金 | 免收 |
6 | 比选有效期 | 90日历天 |
7 | 比选申请文件要求 | 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提交。 |
8 |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见比选公告 |
9 | 比选时间及地点 | 详见比选公告 |
10 | 评比方法及标准 | 综合评分法,详见评比办法。 |
11 | 成交服务费 | 免收 |
12 | 履约保证金 | 免收 |
13 | 其他内容 | (1)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选通知书》, 比选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比选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
二、比选申请人须知
1.比选文件
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本比选文件第六章要求的格式编写比选申请文件。
2.比选申请文件
2.1 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
2.1.1 比选申请文件的格式
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至少包括“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各项内容。本比选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本比选文件没有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也可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申请人简介
(2) 比选申请函
(3)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声明函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人员配备
(6) 服务方案
(7) 服务承诺
(8) 有关证明文件
(9) 申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2.1.2 比选申请文件应全部用不褪色的墨水(粉)打印或复印、逐页编码,不得有任何涂改。比选申请文件副本应由正本复制而成(包括证明文件)。
2.1.3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与前附表一致)。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4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散页无效。
2.2 比选申请文件的签署
2.2.1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申请文件无效。
2.2.2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比选申请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 (略) 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比选项目的名称及编号、比选申请人的名称。
2.2.3 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2.3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应该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3.评比
3.1 评审委员会
评比工作由比选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三人,由比选人自行组织安排。
3.2 比选活动应当按比选邀请规定的时间,在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比选活动。
3.3 比选程序
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比选地点、时间当场开封所有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接受。
1.未按2.2.2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
2.不符合2.3条,逾期递交的。
(二) 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第五章规定的评比办法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比。
3.4 评比方法及标准
凡评比办法中没有列出的评定内容在评比时不得作为打分的依据。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增加、减少和另外细化本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也不得要求(或接受)比选申请人提供比选文件要求以外的资料和说明。
4.成交通知
比选人应在评比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告知比选申请人评比结果,并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5.合同签订
5.1 除发生投诉情况外,比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中选人订立书面合同。
5.2 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与比选文件的约定及比选申请文件的承诺保持一致。
一、项目需求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内容 | 选择招标采购代理机构2 家,服务于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项目(货物、服务类项目*元以下,工程类*元以下)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 |
2 | 付款方式 | 由成交中选人接受委托代理项目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造价咨询费。 |
3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终止服务合同。 |
二、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采购政策要求,做好比选人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和项目关联的造价咨询业务。
2.应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经济技术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专项负责比选人所委托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工作;工作小组应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实际执行人,全过程参与并实际操作、负责所有工作,其他人员只从事辅助性配合工作。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在服务周期内不得擅自更换。确因人员离职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须提前报比选人审核同意。
3.应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具体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4.为比选人提供招标采购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向比选人宣传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采购程序,以便得到比选人的支持和配合。
5.对招标采购工作中成交供应商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6.对招标采购文件的合法合规性承担全部责任。比选人提出修改意见被采纳的,视为默认其合法合规性。
7.为比选人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成交供应商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8.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 (略) ,不得泄露招标采购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比选人同意,不得泄漏与招标采购项目相关的任何资料和情况。
9.招标采购工作结束后,按比选人要求及时提供项目完整归档资料。
三、报价要求(固定价格,无须报价)
1.招标代理服务费是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开展招标采购项目代理服务可能发生的咨询服务费、专家论证费、专家评审费、专家交通费、场地服务费、复评审费、税金费用。
2.鉴于中选人后期接受委托均为比选人的自行采购项目,金额较小。为充分考虑中选人的服务成本,确保服务质量,招标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费按固定标准收取:具体如下: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单项目收取,区分包别(标段)。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80%收取。若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4000元的,且项目中标价不足 10 万元(含)的,按3000 元收取。若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4000元的,项目中标价超过 10 万元的,按最低标准 4000 元收取。
(2)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单项目收取,区分标段。收费标准参照《安 (略) 省建设厅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收取。编制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第五章 评比办法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科学合理的 原则制定本办法。
2.1 评比程序
2.1.1 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2.1.2 详细评审(综合评审);
2.1.3 推荐中选人、备选人。
2.2 初步审查
序号 | 审查内容 | 合格条件 | 备注 |
1 | 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提供有效的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2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并加盖公章 | 详见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
3 | 法人授权书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并加盖公章 | 详见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
4 | 比选申请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并加盖公章 | 详见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
5 | 资质 | 符合比选邀请要求,具有招标代理*级资质、造价咨询*级资质 | |
6 | 其他要求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比选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
注:初审结果为合格、不合格两种。以上审查标准有一条不满足的,视为初步审查不合格,不能进入综合评审。
2.3 综合评审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内容和分值分配(100分)如下:
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细则,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只对通过符合性审查,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详细审查。本项目商务分占总分值权重为50%,技术分占总分值权重为5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商务分 ( 50 分) | 企业荣誉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得到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颁发的招投标相关的表彰称号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10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 10分 |
企业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略) ( (略)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签订过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协议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5分。 注:提供相关协议扫描件或影印件。 | 15分 | |
服务团队 |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招标师的,得5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团队: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同时具有招标师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10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并提供其近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 15分 | |
场所服务 能力 | 投 (略) ( (略) 所辖县、市)范围内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包含开标室),且累计面积为: (1)8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10分; (2)500平方米(含)-800平方米(不含)的,得7分; (3)2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不含)的,得4分; (4)不足200平方米的,得1分。 备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或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划拨证明、或主管部门对直属单位、 (略) 、 (略) 出具的场地使用授权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2)依据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累计总面积打分。 | 10分 | |
技术分 ( 50 分) | 服务方案 | 横向比较招标代理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括:(1)招投标代理服务流程(2)开评标方式(3)评标专家库情况(4) (略) 理流程(5)资料保存等方面。优秀的17-25分;较好的10-17分;一般的10分以下。 | 25分 |
内控措施 | 横向比较代理机构内部管控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括:(1)质量保证措施(2)内部控制管理机制(3)廉洁管理措施(4)保密管理措施等方面。优秀的17-25分;较好的10-17分;一般的10分以下。 | 25分 |
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通过初审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申请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即为该申请人的总得分。
2.4 中选人的确定
1.按照有效申请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申请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二的申请人为备选人。
2.如果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采取评审委员会抽签方式确定中选备选顺序。
3.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略) 别情形及 (略) 理或者向比选 (略) 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第六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1.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必须使用本章所附格式并符合有关要求;本章未规定格式的,由比选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编制。
2.比选申请人应按本章所附格式的先后顺序编制比选申请文件。
3.比选申请文件应在比选申请文件封面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的“比选申请人”一栏填上比选申请人的全称并在名称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4.比选申请文件中的表格或空格如填写不下,可编辑扩充或另附页。除形式外,比选申请人不得改变其内容要求。本章所附格式,比选申请人为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可以进行复印或编辑。
5.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1.比选申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 (或副本)
(略) 第九中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比选
比
选
申
请
文
件
比选申请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比选申请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注 |
一 | 比选申请函 | |
二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声明函 | |
三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四 | 人员配备 | |
五 | 服务方案 | |
六 | 有关证明文件 | |
七 | 申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 |
一.比选申请函
致: (略) 第九中学
根据贵方“ (略) 第九中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编号:/)比选邀请,正式授权 (姓名) 代表申请人 (全称) 据此涵,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比选人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比选人验收。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比选文件,包括比选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比选文件,并对比选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我方同意从比选文件规定的开启日期起遵循本比选申请文件,并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我方承诺如比选申请保证金未在比选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比选申请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如果在开启后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撤回比选申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本项目免收保证金)。
5、我方声明比选申请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注册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可查),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比选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6、我方同意比选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免费质保要求。
7、与本比选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 :
申请人公章
日 期 :
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 (略) 罚期限内的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公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 公司、法定代表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 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 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 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略) 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 (略) 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 (略) 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公章:
日 期: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比选申请人) 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姓名) 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 (略) 第九 (略) 第九中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的比选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比选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 (略) 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及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所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
比选申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注:1.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活动的,不需要提供授权书。
五.人员配备
(申请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六.服务方案
(申请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七.有关证明文件
如营业执照、合同业绩、相关证书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或涉及评比的证明文件。
八. 申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方: (略) 第九中学
代理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 (略) 第九中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 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围、服务期及内容
委托代理范围: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项目(货物、服务类项目*元以下,工程类*元以下)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终止服务合同。
委托代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接收投标人报名、组织答疑、组建评审委员会、组织开评标、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协助签订合同、招标代理资料汇编移交等。
二、委托方的权利
1、委托方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审定代理方提交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文本,并有权要求代理方对相关文件进行修改,但修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委托方有权要求代理方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方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方有权确定代理方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方或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方在代理活动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委托方有权要求代理方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托方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方在代理方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编制招标采购计划,落实招标采购资金,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方应当向代理方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采购标的的规格数量、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有关采购需求),并负责对投标人就采购标的的有关询问、质疑进行答复。
3、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方应在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否则由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方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配合代理方工作。
5、委托代理项目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代理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方负责。
6、委托方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监管部门备案(如需要)。
8、委托方负责对中标方履约进行验收。
9、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10、委托方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
四、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方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代理方可以建议委托方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五、代理方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协助委托方做好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质疑的答复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代理项目潜在投标方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代理方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专职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和相关造价咨询工作,项目组具体人员如下: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公司职务 | 受托职务 | 职称 |
1 | |||||
2 | |||||
3 |
7、因代理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按国家规定向委托方进行赔偿。
8、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方不承担责任。
9、代理方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费收费的计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是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开展招标采购项目代理服务可能发生的咨询服务费、专家论证费、专家评审费、专家交通费、场地服务费、复评审费、税金费用。
2.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费根据双方约定,在招标项目完成后,由中标方按照以下标准向代理方一次性付清: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单项目收取,区分包别(标段)。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80%收取。若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4000元的,且项目中标价不足 10 万元(含)的,按3000 元收取。若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4000元的,项目中标价超过 10 万元的,按最低标准 4000 元收取。
(2)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单项目收取,区分标段。收费标准参照《安 (略) 省建设厅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收取。编制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七、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应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同意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方与代理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 (略)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 (略) 诉讼。
八、合同份数及生效
合同一式*份,委托方*份,代理方*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公章): 代理方(公章):
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 3年 月 日
附件: (略) 第九中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比选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