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荥经县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复》(荥府函〔 * 〕9号)文件要求, (略) (略) 拟同意荥置 *** 号宗地改变土地用途,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6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8条、《中华 (略) 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略) 条例》第18条、《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川国土资规〔 * 〕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用途地块现状情况
(一)荥置 *** 号宗地,位于荥经县严道街道聚财街,面积 * .87平方米,于 * 年12月26日通过置换由王银忠取得。
(二)拟变更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R21);兼容性质:商业计容建筑面积的比列≤计容建筑总面积的20%(原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
(三)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年12月26日为起始日期)
(四)改变用途补缴出让金:根据四川正磊房地产土地 (略) 出具的《土地评估报告》(备案号: *** IA * )以及《荥经县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复》(荥府函〔 * 〕9号)文件要求,经计算补缴出让金金额为2.2万元。
(五)拟变更后的规划条件:二类居住用地(R21),商业计容建筑面积的比列≤计容建筑总面积的20%;容积率小于等于2.0;绿地率≥2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30米;建筑退距:建筑控制红线为最小值,满足最小日照、通风、采光和消防要求;地块地下室(含半地下室)建筑用于居住、商业、娱乐等经营性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含规划配套 (略) 、人防、设备用房面积)计入容积率。
(六)变更方式:协议出让(与自然 (略) 签订土地使用权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补缴价款期限:签订土地使用权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合同后30 (略) 补缴价款。(使用者如未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变更补缴出让价款,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追究使用者的违约责任)
(八)开发建设期为3年,变更用途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必须严格按照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动工建设。未按照规定期限动工或完工,造成违约或土地闲置的,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或按《 (略) 置办法》 (略) 处置。
(九)受让人在实施具体建设项目时,负责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 (略)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地质灾害评估报告要求落实好各项防灾措施。
(十)受让人必须按照荥经县自然 (略) 出具的规划红线和 (略) 建设。
二、本公告期限为20日,从 * 年2月16日至 * 年3月7日止。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 (略) 列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 (略) (略) 提出。
三、公告期满,无意义或异议但经审查不存在违 (略) 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办理改变土地用途的相关手续。
联系地址:荥经县严道镇小西街9号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