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年产600万套家电塑料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日
联系电话:0554-*
联系地址: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行政服务分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600万套家电塑料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中禹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塑料制品项目, (略) (略) 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蜀山大道与共建路交口东北侧,项目占地面积19984.09㎡,1#厂房;建筑面积10879㎡,其中:家电塑料件生产车间内23条生产线,主要设置主要设置23台注塑机、3台拌料机、1台冷却塔等设备等设),破碎车间(设置6条生产线,主要设置6台破碎机,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破碎),以及原料区和成品区;2#厂房造粒车间建筑面积200㎡,内设6 条造粒生产线,主要设置6台造粒机、4台切粒机,将破碎后的塑料加工成塑料粒子,主要原料是ABS和PP塑料粒子,不使用再生塑料粒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产600万套家电塑料件(空调面板体、空调面板、风道盖板、冰箱门端盖和冰箱内饰件),本项目总投资15421.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44%。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项目经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204-*-04-01-*)。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各类废水分类分质处理,设置雨污流向标志。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临时的废水沉淀池一座,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经沉淀后,经初步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现场清洗废水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冷却循环水定期排水,循环冷却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排入厂区内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保洁废水一 (略) 政污水管网,接入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范建设雨水排放口,雨 (略) 政管网。厂区只能设置一个规范的污水排放口。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建设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及车辆废气 。建设单位严格实施六个“百分百”的环保措施: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 100%覆盖,出入车辆 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 100%硬化,施工工地 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 100%密闭运输 ,确保项目施工期废气能够得到有效控制。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及破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注塑和造粒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苯*烯)以及食堂油烟废气。(1)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在投料、混料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并配套软帘收集废气后与破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一并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破碎产生的颗粒物:建设独立的破碎间,破碎过程密闭,破碎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投料粉尘一并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苯*烯):在每台注塑机热熔的机头位置安装集气罩并配套软帘收集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分别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4)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苯*烯):在每台造粒机挤出口处安装集气罩并配套软帘收集废气,经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5)食堂油烟废气:安装油烟净化器,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引至屋顶排放。布袋除尘设施定期检查、清灰;集气罩(软帘)和排气筒按要求规范设置。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各种运输设备、挖掘机、打桩机等等。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中的有关规定,合理布设高噪声施工设备,不在夜间施工作业,改进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严格控制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降低设备声级,建立临时声障减小噪声污染,采用商品混凝土,消减施工期噪声的影响,保证施工场界噪声达标。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注塑机、破碎机、造粒机、破碎机废气风机、注塑工序废气风机、造粒工序废气风机、空压机、冷却塔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车间封闭、隔声减振、合理布局、定期检修设备,加强厂界的绿化,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 (略) 管理和环境卫生部门的要求运往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禁止向河道水系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建筑面积20㎡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含油手套、抹布,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不合格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设置建筑面积50㎡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外售物资回收单位;不合格品、边角料破碎后回用;生活垃圾设置分类收集设施,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厂区进行采取专项防渗设计和分区防渗处理的措施。危废库、隔油池、化粪池沉淀池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底板;生产厂房、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设置为一般防渗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项目办公区域设置为简单防渗区,加强有无渗漏情况检查巡查,防治土壤、地下水污染。
6、风险防范管理措施。本项目涉及的的环境风险物质为润滑油,属于易燃物质,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风险为火灾风险、废气异常排放和危废流失。厂区在雨水排口设置雨水切断阀。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管理措施。
7、项目运营前应办理排污许可。废气排放口规范设置。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设计运行中。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