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7日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旗县区分局办理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包环办发[2020]132号)要求,经审核,我局将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72-* 传真:0472-*
通讯地址: (略) 九原区沙河镇建新街3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聚 (略) 功能高分子环保新材料及绿色水处理药剂项目 | 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聚能祥厂区内 | 内蒙古聚 (略) | 项目总投资约*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本次改扩建内容为:(1)原有*醇精馏生产线处理粗*醇规模由*t/a调整为*t/a;(2)新增费托混合醇精制生产线处理费托混合醇8822t/a,与*醇精馏共用一套设备(设备处理能力*t/a不变);(3)新增重质二元醇精制生产线处理重质二元醇*t/a;(4)费托混合醇精制生产线副产品碳源水作为原料生产复合碳源;(5)利用重质二元醇精制生产线产品*二醇作为原料生产冷媒剂、载冷剂、防冻液等产品;(6)外购其他原料新建循环水药剂、菌剂、污水用药剂、清洗剂生产线;(7)同时新建生产车间、储罐区等配套设施。 |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废水:本次改扩建新增废水包括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锅炉循环系统排污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工艺废水。配料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生活污水与现有工程保持一致。全厂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最终排入九原水质净化厂。 (2)废气:①*醇锅炉废气经2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NOx、二氧化硫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燃油锅炉排放标准。②储罐呼吸废气、储罐区、装置区动静密封点逸散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③碳源搅拌废气及污水处理站废气中的非*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房外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④清洗剂配置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氯化氢、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⑤污水处理站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噪声:本项目主要设备采取厂房屏蔽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规定(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本项目脱色塔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初沉池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标准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生化污泥待产生后开展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则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若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2 | 内蒙 (略) 年产*支高纯硅芯制备项目 | 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内蒙 (略) 一期工程现有厂区内的预留空地 | 内蒙 (略) | 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本项目占地面积*.73m2。新建1座占地面积5725.44m2的硅芯制备车间(局部三层)、氩气回收系统,其余公辅工程均依托大全一期工程。 |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废水:项目酸洗、水洗废水经含氟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废气碱洗废水、中水处理站浓水排水一同进入零排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的循环冷却系统;纯水制备反渗透浓水和反冲洗水进入中水处理站处理后,浓水进入零排处理站;机加含硅废水进入硅芯制备车间含硅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机加工段,不参与厂内的回用;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 (略) 最终进入九原水质净化厂。本项目生产废水零排放。 本项目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三级标准。 (2)废气:硅芯制备车间备料及机加工废气经集气罩+2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高度29m排气筒P1排放;清扫废气经清扫真空系统+2套布袋除尘器(1用1备)处理后有1根高度29m排气筒P2排放;硅芯制备车间熔料废气经集气罩+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1根高度29m排气筒P3排放;酸洗废气采用密闭式自动硅片清洗设备,酸性废气产生后经抽风系统送至2套两级碱喷淋洗涤塔净化(现有设施),废气经过2根32m高排气筒DA013、DA014排放(现有设施)。上述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厂界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 (3)噪声:本项目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石英坩埚、废石墨热场、除尘灰、硅泥、含氟污泥、结晶盐、废滤芯、废布袋、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石英坩埚、废石墨热场、废滤芯、废催化剂、废分子筛经一般固废贮存间贮存后定期由供货商回收;除尘灰、硅泥、含氟硅泥、废布袋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结晶盐经一般固废贮存间贮存后委托有经营许可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酸桶,暂存于厂区现有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的要求。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3 | 内 (略) 3500吨/年防火涂料项目 | 内蒙古 (略) 九原工业园区—新型化工及高分子材料产业区版块。 | 内 (略) | 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项目利用园区已建成标准厂房,占地面积*m2。建设2条防火涂料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布设1台搅拌机、1台压料挤出机、1台自动灌装机等生产设备;同时设置150m2的粉料仓库和液料仓库各1个。项目冬天不生产,生产区不采暖,办公区供暖依托办公楼原有供暖系统。项目建成后年产防火涂料3500吨。 |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废气: 原料上料粉尘:本项目上料站卸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挥发性有机废气:本项目出料灌装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经采取加强废气收集措施及厂房密闭等措施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厂界排放标准,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B.1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 (略) (略) 排入九原水质净化厂。 (3)噪声:本项目噪声经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阻燃稀释剂、消泡剂和二价酸酯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新建1个面积为40m2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建设,并设置导流渠及收集池,并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渗透系数K≤1×10-10cm/s。 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布袋、废包装袋、废包装桶(除阻燃稀释剂、消泡剂和二价酸酯)、除尘灰,均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其中除尘灰返回生产利用,其余均由厂家回收或综合利用。本项目新建设一个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渗透系数K≤1×10-7cm/s。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4 | 内蒙古 (略) 深云智合科创产 (略) 项目 | 内蒙古 (略) 九原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九原公铁海铁国际物流园版块 | 内蒙古 (略) | 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项目利用物流园内闲置办公楼进行改造建设,改造完成后作为本项目场地,占地面积3000m2,主要建 (略) 、自动化设备并配套建设药品库。 |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 (略) (略) 排入九原水质净化厂。 (2)废气:本项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材料中有机试剂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本项目实验过程中试剂使用操作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共设置7个通风橱收集试剂使用过程中挥发产生的废气。通风橱内为微负压环境,通风橱配置了密闭的集气连接管道,废气经排烟管道引至楼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为废试剂杯、实验废液、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新建1个面积为9m2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GB*-2023)要求建设,渗透系数K≤1×10-10cm/s,并设置导流渠、收集池。 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实验用的一次性试剂杯产生的废包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统一回收或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新建一座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为5m2,渗透系数K≤1×10-7cm/s,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