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3-11-07
祥云县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治理项目 | |||
(略) 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云南驿镇、普淜镇、东山乡、米甸镇、下庄镇 | 24978 | ||
祥云县水务局 | 杨晓华 | ||
7260 | 36.3 | ||
2024-03-01 | |||
新建 | |||
建设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治理5条,即祥云县石婆婆河6.2km,金家小河17.53km,东山新朗河5.6km,米甸自羌朗河6.2km,下庄龙马箐河6.1km。保护农田1.45万亩。保护人口2.11万人,保护集镇2个。 | |||
其他措施: (1)施工扬尘、交通扬尘采取洒水降尘、加强清扫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施工机械燃油废气采取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清淤出的底泥及时外运处理,严禁长期在河内两侧、居民点和景观敏感区域堆放清淤底泥。(4)底泥在外运过程中做好密闭措施,以防止臭味散发影响沿途的大气环境。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1)生活污水与餐厨污水一起接入临时化粪池处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2)每个施工生活区内布置 1 座临时旱厕,旱厕粪污委托当地村民清掏用于绿化施肥。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附近施工区地面洒水抑尘。 | |||
环保措施: (1)沉淀池沉渣收集后清运至弃渣场;(2)生活垃圾设置临时收集设施,委托环卫部门清运;(3)清淤产生的底泥可以通过脱水、固化和热处理等预处理方法使其满足作为填方材料的要求,进行资源化利用。 | |||
有环保措施: (1)施工增加的车辆噪声应从管理和技术两个方面着手进行治理,凡进入施工区作业的大型车辆必须安装效果较好的消声器 ,在途经居住地时,要减速缓行,限速为20km/h,并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行驶。(2)对 于强噪声作业现场施工人员配发耳塞、耳罩。(3)工程建设期每天主要 施工时间应与施工区附近居民的生产生活时间相适应,减少扰民;居民区附近加工作业,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声级在70dB(A)以上强噪声设备,在夜间应停止使用声级在70dB(A)以上的强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 | |||
有环保措施: (1)在施工场地及周围设置水生生物保护警示牌 ,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通过优化施工时间、减小施工作业面和施工时间、设置生态型堤岸、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等降低施工对水生生态的可能的不利影响。(2)施工前进行*生植物的全面调查,合理优化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的布置,尽可能避免占用耕地、林地及其它植被良好地带,尽量利用荒地,不得不占用的,应及时做好草皮移植或树木移栽。(3)在 施工控制范围边界插红旗以标示,各种施工活动应控制在施工征地范围内 ,禁止施工过程中破坏施工范围外的植被。(4)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石方最大限度地做到挖填平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应及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理,严禁长期堆放,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土石方减少远距离调运数量和距离,尽可能地减轻运输造成的扬尘对施工地区地表植被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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