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 (略) * 溪镇 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 (略) 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 (略) 站和 * 溪镇 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 * 溪镇党政办 *** 。
* 、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 * 年进 * 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 1 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 * 溪镇政 (略) 。截至 * 年底, * 溪镇 政府信息 (略) 正常,政 (略) 、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 溪 镇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郭志刚任组长,纪委书记刘沿、分管领导党委委员袁芳任副组长。在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中,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台了《 * 溪 镇 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 溪 镇 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 溪 镇 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 溪 镇 信息公开指南》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进 * 步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 溪 镇 * 年加大了政务公开范围,深化了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时间、形式,加强对政务公开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公开内容
* 溪镇到 * 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条。
我镇政府信息公 (略) 络形式发布, (略) 发布公开信息,公布了政 (略) 电话, (略) 。 * 年截止目前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公 (略) 台
1、 (略) 。我 镇 (略) 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 * 平台,在 镇 (略) 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按乡镇概括、本地动态、信息公开、公告公示、民政优抚、计生服务、劳动保障、城管创建、乡镇风采等对 (略) 分类、建立索引目录,通过专门的页面, (略) 各频道中的政府信息集成在 * 起,层次明确,逻辑清晰地组织和发布,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
2、公示公开栏
* 溪乡充分利用 公示公开栏 等,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工作报告、应急管理、政务信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年度我 镇 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 、政 (略) 处理情况
* 溪 镇 * 年度 (略) * 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 * 次, (略) * 次, (略) 0次。本地本单位 *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 * 次。
* 、 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 溪乡 * 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 (略) (略) 政诉讼案。
* 、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 * )工作人员情况: 党委书记郭志刚任组长,纪委书记刘沿、分管领导袁芳任副组长,张凌、刘庭君、徐姚、罗立杰、徐杰、杨宏程、徐娟、黎成祥、何国安为成员,张凌兼任主任,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
( *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预算与实际支出情况 : 财政预算为2万元,实际支出为2万元;
( * ) * 溪 镇 * 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 (略) (略) 政诉讼案;
( *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务公开无收费情形。
* 、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 (略) 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 (略) ”,确保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截止目前,在我镇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 * )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 年, * 溪 镇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 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 * 步拓展; * 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 * 步加强; * 是公开内容实用信息不多,有待进 * 步贴近民生、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查询,主动接受 社会监督 。
( * )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 * 项牵涉方方面面的具体工作,是政策性、技术性、可操作性都很强的、严谨的系统工程。针对存在的问题, * 年我 镇 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的突破。 * 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 主动性 和 责任意识 ,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 * 是强化责任落实。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确保应 (略) 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 时效性 ,增强公开效果。 * 是强化信息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 * 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本 镇 政 (略) 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 是强化公 (略) 台。多渠道多形式抓好载体建设,力求信息内容“丰富实用”,公 (略) 台“形式多样”。在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第 * 平台的同时,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进 * 步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发挥公开栏、公示栏、宣传横幅、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在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增强政务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提升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略) * 溪镇人民政府
* 年 * 月 * 日
附件
* 年度 (略) * 溪镇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 条) | 条 |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 *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 (略) 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3.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 、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 * 热点或舆情计1 次) | 次 | 0 |
( *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 (略) 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 (略) 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 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 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 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 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 )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 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 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 )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 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 (略) 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略) 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 (略) 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 ) (略) 政行为数 | 件 | 0 |
( * )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 )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 ) (略) 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 )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 )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 )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 *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
1. 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 (略) 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 兼职人员数 | 人 | * |
( *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 (略) 站 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 、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
( * )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6 |
( * )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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